466 三个条件第2/3段
“你不要紧张”,杨凌端起茶来轻轻拨着茶水。若无其事地笑道:“朵颜三卫不过弹丸之地。你往西瞧瞧,跨过卓尔河,天高地阔,一望无边,草原之大数十倍于朵颜三卫。拥有这么大一片土地,还不该交还朵颜三卫?
再者,你既做了草原之王。偏居于大明领土之内,怎么统辖治下的千百部落?呵呵,我是很公平的,银琦啊,你看,河套平原本来就是我们大明的,我们拿回来;至于辽东三卫地土地,现在你已升格为草原上的可汗。不再担负大明卫所责任了,我才拿回来。根本没占你一点便宜啊,你说是不是?”
银琦哼了一声,不和他争辩口头之利,她仔细思索了一下双方地各项条件:
看他方才展示的强大火力,至少阵地战的话。大明军队的武力是难以对抗的;如果大明扶植瓦剌,那么瓦剌恐怕占有的地方也不止现在提出的这些了;打得下来不代表统治得了,自已要想统治鞑靼草原,在政治、军事、经济上还需要大明地支持和配合。
何况,这里左右以及后翼全是大明的卫所,势必不能作为可汗的驻地所在。一旦自已的大军撤离,此地事实上也就成了大明的势力范围,与其如此,不如示之大方,对以后双方合作更有好处。
草原上的经济以游牧为主。固定领土的概念极为薄弱。一个地方水草枯竭,毫不犹豫就会弃之不顾迁往他地。逐水草而居的部落。他们眼中最有价值地就是草原。荷兰人能用几颗玻璃珠子从印第安人手中换到曼哈顿岛,并不是印第安人愚蠢,而是在这些狩猎为生的部族人眼中,最有价值的并不是土地本身。
朵颜三卫的草原,无论是地域大小还是草原的肥沃程度,和鞑靼的地盘根本无法相比,得到整个鞑靼草原,那就象是一个原本穷地只有两个银角子的人,忽然捡到了满满一褡裢的金锞子,原本当成眼珠子的那点财产,现在当然很难再放在心上。
银琦蹙起秀气的眉毛,仔细盘算了半天,觉的这笔生意还是很划算的,于是很认真地点点头,说道:“好,这一条我也答应你”。
银琦随即狡黠地一笑,歪着头,斜睨着他道:“不过........我要你先兑现答应我的条件,待我的城池筑成,我才会带领全族迁徒。建城地点,我们也得好好商量一下,共同确定”。
“那是当然,你不嫁我,这城就没筑的必要了,我安安份份回北京当国公去。要是嫁我,你地城就是我地城,你这女主人当然得满意才成”,杨凌觉的自已很邪恶,有点象个哄小美眉去看金鱼地怪叔叔。
他呵呵一笑道:“没有问题,悉遵女王之意”。
“嗯!”银琦满意地点点头,忽然发觉自已其实已经不小了,起码和这个狡猾的大明国公斗智斗勇地进行谈判就没吃什么亏。
她悄悄直起腰,努力挺起胸膛,瞧见自已胸口那曲线曼妙的凸起,忽然发现其实自已的胸脯也不算小了,她自信十足地道:“说吧,国公的第三个条件是什么?”
这回换杨凌紧张了,他鬼鬼祟祟地朝外边看了一眼,成绮韵和红娘子还没来呢。杨凌只好硬着头皮道:“呃........,这第三个条件,就是我个人的私事了。瓦剌使者来见我时,带来几个西域、波斯、天竺的绝色舞伎,可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呀,那些丽人我都没有看进眼去,却只喜欢了朵颜部的一个美丽女子,我想........咳咳,向女王要一个女人”。
银琦的俏脸腾地一下红了,她还是一个未出阁地少女呢。这个杨国公........刚刚夸了他就原形毕露了,男人真没几个好东西!
银琦晕着脸,忸怩了一下,才鼓起勇气道:“这个........,国公人才出众、位高爵显,能有侍奉于国公身边的机会,我想被你喜欢的女子也会非常开心的。国公喜欢的话。我自然愿意玉成其事。只是不知国公喜欢了哪个女子?”
杨凌干笑两声道:“虽说汉蒙不禁婚姻,不过........这个女子身份特殊。如果女王不点头,这桩好事终究难成”。
银琦好奇心陡起:“我族哪个女子让国公如此青睐?再说男婚女嫁事属寻常,国公的身份,要娶什么样的女子娶不到,何以还需我答应才行?”
杨凌尴尬一笑,脑门上隐隐有些冒汗:“呃,因为此人就是女王府上地人”。他溜了外边一眼,红娘子和成绮韵还是没有露面。
“我府上?是我府上的舞伎还是........”银琦忽地想到一人,心里不由一惊:“难道是她?上次宴请威国公时,她向杨凌献过哈达和美酒。要说妖艳动人,艳冠群芳,朵颜城里大概就只有她阿茹娜够资格了。
父亲没有得到塞里木卓尔之前,四十多房妻妾之中最宠爱她,现今她才二十一岁。年轻貌美,难怪杨国公喜欢了她。她是我父亲地妾室,要把她许人,当然得我答应。可........可是堂叔兀良哈歹那里........?”
银琦有些犯难,按她的部落习俗,一个男人死了。他的妻子可以由平辈兄弟收继或者由儿子收继生身之母之外的妻妾。这个习俗就是在王公贵介府上也不例外,成吉思汗死后,他的两个儿子就相继要求迎娶他最宠爱的一个美女。
但是他们的习俗中却没有汉人士大夫或贵宦人家哪怕偶因斗酒论诗,又或意气相投,一时豪爽,便赠妾、借妾地习惯,尽管私相赠与的事也不是没有,可花当身份不同,在大明这边算,他是皇室所封的王。他的妻妾就是命妇;在蒙古那边算。他的妻妾可以因俗下嫁与丈夫的兄弟或儿子,却没有送与外要是嫁我,你地城就是我地城,你这女主人当然得满意才成”,杨凌觉的自已很邪恶,有点象个哄小美眉去看金鱼地怪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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