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自我批评 下第2/2段
“近期发生的第一件事情,相信大家都十分了解,就是万兴开发区龙华三期改造工程发生的一起事故。一些被征迁户因不满赔偿协议,在幕后黑手的推动下,聚众滋事,围攻政府工作人员。幸亏政法委邱书记与锐林同志及时赶到,做了大量说服工作,最后成功地安抚了这些被征迁户,平息了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陈竺‘详略得当’地描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随后话锋一转,以以严肃地语气道:“然而,据不少同志反应,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身为市公安局长的梁晨同志,处理事故的态度消极懈怠,并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与领导了句。这也是即将退休的他在常委扩大会上说的第一句话。
“谷主席说的是!”军分区政委骆铁军立刻附和道。
“就算小梁同志是被告,那也是有申辩的权利的!”邱岭梅以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我也觉得,应该给小梁同志一个讲话的机会!”副书记何文庆也淡淡说了句。
张秉林,陈竺,邹锐林三人的脸色顿时一变,对邱岭梅的态度他们不惊讶,但一向从和稀泥工作的谷丰收,加上另两位有份量的常委表态,这情况就不同寻常了。当然,这倒未必表示,谷丰收,骆铁军,何文庆三人是站在梁晨那一方的。
“那就让我们听听小梁同志的说辞!”宋太平从谏如流,但言语间却已经显露出些许的倾向性。当然,不是倾向梁晨的。
“首先,我先说说第一个‘近期发生的一件事’。”听着这句由梁晨发明,又被陈竺引用,到目前为止被提了几次的‘近期发生的一件事’,在座的各区县及机关负责人,不禁都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现在网络都流行这个体那个体,这句话要是传了开,说不定也能火。
检察长陆有德凑过头去,用网上热传的元芳体悄声问道:“天民,此事你怎么看?”
“不,好,说!”周院长回了句很经典的梨花体。
“我是从邱书记那里得到万兴开区区发生事故的消息,根据邱书记的指示,我调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第二大队共三十余名民警赶到现场,并且亲自参与了维护秩序工作。自我感觉就算称不上态度积极,至少也背不上消极懈怠的罪名吧?再说‘拒不服从领导命令’,这个我承认。在事故现场,我拒绝了邹副市长下达的‘抢夺尸体立即火化’的命令,那是我坚持认为,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公安机关从来就没有具备过这项职能。而且我也从来没看到过,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应该具备这样的职能!”梁晨继续说道。
“狡辩!”副市长邹锐林忍不住冷言斥责道:“维护社会秩序稳定,难道不是公安机关应当肩负的职责?”
“邹副市长的意思是,强行抢尸火化这种行径,会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梁晨立刻反问道。
“事实胜于雄辩!”邹锐林冷笑道:“当时如果不是开发区分局的邓长江同志服从指挥,你知道会造成多严重的后果?这样的后果又由谁来承担?”
没有直接回答邹锐林的质问,梁晨以平淡的语气道:“参加今天会议的前一刻,我接到局里网监支队的报告,在我市所有商业,文化,就业网站上,正疯传着一个视频。视频的标题叫做《人民警察爱人民,抢尸火化献真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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