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烧枪(有条件的朋友,支持一下,5/10)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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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尔森有些无语,二十来米的距离,拿的是狙击版的二战四大名枪之一,竟然还能射偏?

  秦时鸥倒不觉得这有什么,他拍拍尼尔森的肩膀低声道:“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是特种部队的狙击手。”

  随后研究了一下,发现刚才那一枪不怪保罗枪法烂,这野猪身上的鬃毛远看是一根根的,近看才发现,因为它时常在枫树上蹭着挠痒痒,身上沾满了糖浆,这样平时它又是打滚又是钻丛林山涧,毛上积攒了厚厚的沙石之类,仿佛是穿着一层盔甲。

  野猪头上这东西更厚,保罗那枪是斜着打的,希望可以尽量在它脑袋中造成更大创伤。结果子弹没有穿进去,就像擦在钢盔上一样,给擦飞了,射进了野猪脖子里。

  不过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秦时鸥那一箭的力量是多大!

  射杀了野猪,中午的正餐就来了,可问题也来了,那就是野猪皮不好剥。

  野猪和所有野兽都不一样,它的猪皮和肉是粘连的,不像别的动物,剥皮只要隔开口撕下来就行。

  秦时鸥不管这些,他去收拾那条大口鲈鱼了,先杀掉放学、掏干净内脏,然后抹上由葱蒜姜捣黏后制成的佐料浆,放在烤架上开始翻烤。

  尼尔森主刀,其他人帮忙,他们卸了一条猪后腿,又费劲的割下了一溜鲜嫩的里脊肉,“猪腿切开烤着蘸盐吃,里脊肉炖汤吃。”

  爬了一上午的山,这会众人胃口都很好,烤鱼的香味先弥漫了出来,保罗等人一个劲的吞口水,凑近秦时鸥腆着脸问道:“伙计,这鱼怎么烤的这么香?”

  “因为我用了华夏秘制的酱料。”秦时鸥漫不经心的说道,专心致志烤鱼,不断往上刷油、抹酱料,整条鲈鱼被烤的焦黄,但撕开一块里面的肉却是雪白娇嫩。

  尼尔森笑道:“波ss,你现在的烤鱼技巧比沙克要更厉害了。”

  秦时鸥牛哄哄的点点头,道:“沙克那家伙就烤个肉可以,烤鱼他比我可差着呢,对了,那猪怎么样?”

  “纯种野猪,肉的味道不会很差,但估计也好吃不到哪里去。”尼尔森摇摇头,“个头倒是挺大,我估计得有五百多磅。”

  一磅接近一斤,五百多磅就是五百来斤了,想想国内顶多长到三百斤就要出栏的肉猪,这家伙确实不小。

  加拿大人和美国人一样,他们不喜欢野猪这种劲道十足的肉质,喜欢的是和牛那种咬到嘴里就好像冰淇淋般融化的肉,加上野猪肉处理不好有腥味,所以他们不喜欢吃。

  这点华夏人相反,野猪肉不管是煮了做酱肉还是晒干做腊肉,那都是顶级美味,吃的就是那股劲道!

  煮了一锅肉,一行人喝了点汤就不吃了,倒是秦时鸥的烤鱼这些家伙第一时间给瓜分了,然后没了烤鱼就吃烤猪腿肉。

  他们吃的很不上心,咬一口扔一块,看的秦时鸥都心疼。

  秦时鸥找了块大石头倚着,饭盒里都是烤的或者煮熟的野猪肉,烤肉直接蘸盐吃,野猪肉用辣椒酱和醋拌着吃,他觉得味道真是太棒了。

  吃完饭开始休息,保罗等人开始烧枪了,河边广阔无人,不会发生误伤,所以他们就装上子弹开始漫无目的的散射,一时间枪声‘噼里啪啦’的响了起来,吓得那些准备到河里饮水的动物四处逃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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