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是齐云社?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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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跪,就意味着西兵正式成了归信军的一员。吴骥瞧得出,王韶这次派给他的精锐,是经过挑选的,不仅精悍,更在于头脑灵活。想必,以王韶的眼光也看得出,如今的归信军虽然能打,还不过是一棵刚发芽的种子,还需要时间,还需要养料。他把这些人补充进归信军,其实就是在为以后大量训练新军做准备。

  这些兵,以后会成为教习,会成为军官,会成为将领,会成为宋军的!”皇甫嵩把西兵的样儿看在眼里,明白他们的心思,决定找个活教材,只能把这事交给李明初了。

  李明初明白皇甫嵩的意思,快步过来,冲皇甫嵩见礼后,来到西兵阵前,扫视一眼,这才慢条斯理的道:“西兵的兄弟们:我叫李明初,归信军的营指挥使。我从你们的脸上,就看到了不信,你们在质疑一个问题。你们肯定在想,你们适才到来之时,对吴都指挥不敬,吴都指挥会不会找你们的麻烦?”

  适才的西兵是气势汹汹,一点也不把吴骥放在眼里,若是只凭几句话就相信吴骥不会追究,那是不可能的,这话正说到他们的忧虑处了。

  “我给你们说,你们的担心是多余的。”李明初来到罗铭跟前,拍拍他的肩,一副自来熟的样儿,道:“罗指挥,你完全没必要这么担心!你不就是对吴都指挥不敬么?你们可知晓,我可是拿刀砍过吴都指挥?这事,只要是归信军的兄弟,都知晓的,你们可以去问。”

  “是有这事!”归信军立即响应,大声肯定。

  “有这等事?”罗铭不信,西兵也不信。

  不敬与拿刀砍,那是两回事的。李明初拿刀砍吴骥,吴骥却让他做了营指挥使,这事有些离奇,西兵的好奇心给提了起来,死盯着李明初,盼望他给出答案。

  “呵呵!”李明初抚着额头,有些不好意思,道:“这事得从去岁说起。我们以前有个营指挥使叫何万全,他不仅克扣我们的军饷,还欺压家眷,弄得我们没饭吃,跟流民似的。哎,想想那时节,比流民还不如。我还得下崽,没有钱,怎么下崽?就在这时,吴都指挥来了,我一咬牙,决定铤而走险,杀官造反了,对着吴都指挥就是一刀。好在,吴都指挥洪福齐天,没事儿,要不然,我就是死上百八十次也不足以抵消我的罪过。”

  说到这里,对吴骥投以感激的一憋,这才道:“吴都指挥不仅没有计较我的不敬,还帮我,我才能下崽。而如今,我从一个穷得没裤子穿的兵痞,成了营指挥使。我这是积功升上来的!你们放心,今天的事儿,不过屁大一点,在吴都指挥海一般宽的心胸里,浪花都不会翻起一个。只要你们立了功,吴都指挥一定会赏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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