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山道行,惹祸端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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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顺镖局这一趟押镖的镖头姓郑,约莫着有五十岁的年纪,众镖师都管他叫郑头儿。这郑头儿不喜欢蓄发,头发和胡须都只有寸许长,头上总是围着一方白布巾,花白的胡须根根如铁丝,脸孔晒得黝黑,一双眸子锃亮。听说郑头儿来历不简单,年轻时当过和尚,混过绿林,落过草,被官府的铺头抓住后,扔进大牢关了几年,后来从了军,凭着一身好武艺,靠着杀敌的赫赫功绩,居然脱了罪身,当了个偏将。之后在战场上负伤,缺了一条左臂,便辞了军职退出行伍。几年战场厮杀,生死难料,所有没存下多少本钱,为了生计,便加入了安顺镖局。

  郑头儿原本使得一手好枪棒,少了左臂后,就改用钢鞭。镖师们说,他们七八个人,是沾不到郑头儿衣角的。几十年刀口舔血的生活,似乎在郑头儿身上没留下一丝影子,他就像个和蔼的农家老头,喜欢笑眯眯的晒太阳,哼小曲,抽旱烟。

  无论是镖师们,还是商队中的几个主事,对郑头儿都很恭敬,可郑头儿心里知道,这队伍中真正要伺候的是主儿是谁。

  云峰真人一路上,除了偶尔跟俞和说几句话之外,再不和其他人多言半字,郑头儿递来热茶,他也是略略点头罢了。俞和倒很愿意跟郑头儿聊聊,也许是因为这老镖头跟张真人一般,也爱抽旱烟,那随身一股烟草气味类似的原因。

  郑头儿见识的多,谈起各种凡俗趣事,讲得十分精彩,尤其看俞和爱听,自然分外卖力,一路上滔滔不绝。特别是郑头儿讲起自己早年沙场征战、血染边疆的故事,听得俞和十分尽兴,看向郑头儿的眼神中,更多了一分敬仰之意。

  早上出了廊同,便是绵延的山道,王近山说路面不太平,果然下午就遇到了劫匪。几个围着兽皮,操着刀斧的汉子堵在前面,刚吆喝了几句,郑头儿拍马上前,把眼一瞪,抖手将一个小小的布包扔到那些劫道汉子脚边,再一振身后安顺镖局的金字镖旗,洪声喝道:“前面朋友听了,扬州安顺镖局借道,茶钱拜山!”

  几个大汉看了看郑头儿,又看了看安顺镖局的旗号,捡起地上的布包,一言不发的转身而去,迅速消失在路边的密林中,于是商队继续前进。

  俞和看得奇怪,等郑头儿转回来,便问究竟。

  “小哥,这是江湖上走道的规矩,镖师碰上劫匪,大家肚子里都在掂量,你给他们一些银钱,意思就是不想动手,免得死伤,他们也算出来走一趟不空手而归,有个彩头回去交待,两边平平安安,这就算过去了。”

  “那对方要是不收银钱呢?”

  “一般落草的人,营生不易,其实也不愿搏命厮杀,有点银子就算可以了,毕竟和镖师们争斗起来,难免见红。实在碰到不识相的,那也没办法,少不了一番纠缠,各家听天由命。不过能不动手就尽量不动手,行走在外,平安为上。”

  俞和点点头。

  之后一路无事,黄昏时寻了一处靠水的平地扎营,车马围城一圈,货物堆在中间,升起篝火来,各自饮食。

  郑头儿从包裹里面翻出一个黄缎子的小绣鞋,用左边头肩夹住了,就着火光,右手一针一线吃力的纳着鞋底子。

  “郑头儿,家里有小孩子?”俞和凑过去问。

  “还没呢,我那婆娘下月便生了,这趟子镖路途遥远,只怕要走一年多。等我回来,小娃儿便正好可穿这鞋了。”郑头儿满脸的喜色。

  “那可恭喜了。”俞和把自己的青皮酒葫芦递给郑头儿,“山里自酿的,是好东西,喝一口?”

生不易,其实也不愿搏命厮杀,有点银子就算可以了,毕竟和镖师们争斗起来,难免见红。实在碰到不识相的,那也没办法,少不了一番纠缠,各家听天由命。不过能不动手就尽量不动手,行走在外,平安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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