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失忆与继承法第3/4段
从来只见乌衣教众成被告,想不到还有成为原告的时候。
苏希锦带着奇妙的感觉,让衙内将当事人带上堂。
“草民王铁柱,状告赵家村赵春花,霸占王家财产。”
“你与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回大人,赵春花原是草民嫂嫂。”
苏希锦挑眉,朝被告看去,但见赵春花柳眉倒竖,脸圆肩宽。一看就是个泼辣女子。
“你将事情详细说来。”
“三年前,草民哥哥去世,留下一女和一进房子外加一小商铺。”王铁柱颇有怨言,“头七过后,草民带族人前去收房子,嫂子死也不让。”
“族长怜惜她孤儿寡母,便让她先住段时间,等过些时候再来拿。谁知这一等就等了三年。年前草民听闻嫂嫂欲改嫁,草民爹忙让草民将财产取过来。”
苏希锦算是听明白了,这不典型的夫妻共有财产变族产吗?
女儿、妻子还在,怎就变族产了?
“赵氏,你可有何说的?”她转头看向赵春花。
“回大人,”相对于王铁柱,赵春花可厉害多了,声音又尖又细,“那商铺原是民妇用嫁妆置办的,那宅子也是民妇与夫君赚了钱后买的,非是族产。”
“胡说,”王铁柱急了,“大人,宅子和铺子都是我二哥的。她一妇人吃我哥的,穿我哥的。哪儿还有什么嫁妆?就算是嫁妆置办,那名头也是我二哥的。”
按照俗世规矩,丈夫去世,若家中无子,则财产归父母兄弟。若无父母兄弟,则财产归族人。
“如今她一个外人,竟要带着我家的财产再嫁!这是何道理?”
赵春花怒瞪,“总好过你们一家,从前苛待夫君,夫君去后又三天两头欺辱我们孤女寡母。如今又要霸占财产。哪儿有这样的好事!”
堂上与堂下之人都听明白是怎么回事,有相识之人还说起了小叔子对嫂子的龌蹉事。
苏希锦听在耳里,心明眼亮。
“不知赵氏嫁进王家几年了?”
赵氏道,“十年,头一年就怀了女儿。如今女儿六岁。”
苏希锦点头,看着王铁柱,“她嫁进王家十年,为你王家生儿育女,操持家务十年,都不能成为一家人吗?你竟用外人称呼她。”
王铁柱理直气壮,“二哥去世,她既想改嫁,便不是一家人。”
如此,苏希锦看向赵氏,“你欲改嫁,那怎样安排你女儿?”
“自然是随民妇一同改嫁。”
王铁柱对此无异议,想来是默认了这种做法。为保公正明确,苏希锦还是不厌其烦问了一遍,“你家可有养孩子的意愿?”
“小丫头片子,把儿都没一个,养她做甚?”吃白饭吗?王铁柱嫌弃。
“如此,甚好。”苏希锦含笑,“那宅子与铺子原是赵氏出本钱置办。”
王铁柱心下不好,正要据理力争,就听她来了个转折,“但名字写的你二哥,是以家产算你二哥头上。”
王铁柱欣喜若狂,赵氏面如白纸,围观百姓有怜惜,有摇头叹息,有肯定附和。
“只创立过程中,两人齐心协力,且赵氏出了嫁妆,虽记在你二哥户上,也应当算夫妻共有财产。”
“何为夫妻共有财产?”王铁柱傻了。
围观百姓包括赵氏也不解。
苏希锦简单解释,“便是夫妻共同努力置办下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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