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我是penny第2/2段
“到了一个陌生城市,如果想要感受本地人的生活,寻访不会写在旅游手册上的奇妙景致,最好的办法,就是约上一个当地人。”站在街头,镜头顺着杜翰文手指的方向拍过去,马路对面,正在等绿灯的斑马线旁,站着位拉着行李箱的年轻女孩,“或者,找上这样一个可能同样是来旅行的同伴,寂寞的时候可以说说话。亦或者,在下雨天,坐在咖啡厅,安静的听会歌。”
柴稚屏对杜翰文即兴挥特别满意,这才是让自己一直期待的杜翰文,优质偶像的外形,却有一颗并不庸俗的心。虽然这节目相比《两天一夜》没那么好笑,但绝对是杜翰文自己风格的完美体现,在这里,才是最完整的那个杜翰文。
对杜翰文选择的目标很有满意,看起来也是个蛮漂亮的小姑娘,身材不错。而且还特别有气质,一瞧就有种书香世家出身或是有钱人家大家闺秀的感觉。最妙的是姑娘看着镜头并不害羞的闪躲,还对着转向自己的镜头挥挥手,这就属于比较容易采访的对象。
杜翰文站着没动,等绿灯亮起,姑娘自己走过来。这样是给姑娘留一个亮相的机会,给摄像留一个拍姑娘走入镜头的漂亮画面。
搭讪最重要的是第一句话,决定着搭讪的成败。因为两个相互不了解的人,彼此都不会特别有耐心去了解一个人,所以第一句话的印象就显得至关重要。起码从一句话里,还是可以暴露出很多信息,比如这个人的嗓音,谈吐教养,甚至是性格。起码对于这一点,杜翰文心知肚明,所以开头这第一句话,也是早有腹案。
“heygir1,it’sanineteikon.(嗨,姑娘,天气真棒,你看起来像我认识的某人。)”杜翰文不得不用英文,虽然这是个华人多数的城市,但你说普通话不一定他们听得懂。得说潮汕话,最起码也得是客家话或者闽南语。可惜杜翰文对这几样方言,几乎无能。
说英文的好处是,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基本都能对答两句,知道从小要学英文的用处了吧,出国搭讪就是这么好用。
“hi,不过你可以说国语,广东话,我都可以。另外,杜翰文,《两天一夜》我有看呢。”姑娘这么一说,倒是让杜翰文有点尴尬了,给摄像做了个卡的柴稚屏,“这段ok吗?”
“字幕不打就好。”柴稚屏比了个ok的手势。
杜翰文得令,跟女孩握握手,“我们在录一个新节目,可以的话,继续刚才的话题,好吗?”
“当然,实际上我刚从香港回来,在机场我就看见你们了。”姑娘很健谈,杜翰文心放肚子里了,就怕不愿意说话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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