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大明朝的政治规则(一)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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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石千石被他顶得说不出话来。

  史知县:“好了,石知事,你今日来我衙捉拿周楠,所为何事?”

  石千石道:“史知县,本官觉得县衙周典吏是个精明能干之人,又读过书,是个知礼的有德君子,心中喜欢。昨夜我就请周典吏到家里吃酒,欲将侄女三丫许配给他为妻。谁料这贼子见本官家中豪富,见财起意,意欲行窃。事情败露之后,越墙而逃。本官一片好心,竟被人当成驴肝肺。今日就带了盐丁过来缉捕周贼到案,知县来了正好,还请将此贼交与我知事所。”

  说罢,他一拍巴掌,就两两个盐丁将一口包袱带进来。

  打开了,里面都是各色金银细软。

  石千石:“这些都是从周贼居住的客房里搜出来的,可为物证,在场的盐丁可为人证。人证物证俱在,周楠,你还有什么话好讲?”

  周楠也不回答,提笔在卷宗上飞快地写起字来,一边写一边念道:“淮安都盐运转运司安东知事所知事状告安东县衙典吏周楠一案,物证有银镯一对、银筷子两双、掐银丝铜酒壶一只、螺钿盘一口,金钗一只,玉佩一只,五十两官银四梃……总重量五斤四两,一人环抱大小,甚是醒目。另外,周楠遗留在石家的衣物也不足为证,要寻一件如他身高体形的衣裳也易。”

  “甚是醒目”四字他说得分外响亮,旁听的县衙衙役们心中都是雪亮,都不相信周楠会去偷石家的财物。这么多东西背背上简直就是一座小山,第二日他又如何能够大摇大摆地带回家去,说出来要叫人相信才好。

  史知县也摇头:“石知事,你说周楠偷了你这些东西,本官觉得好象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是不是太多了些?”

  石千石叫道:“这是在他房中搜出来的,难道还能有假?”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个证据怕是做不了数,也不合情理。他当时之所以弄这么东西,想得就是给周楠定个重罪。明朝的偷窃罪的轻重是按照数额大小来定的,偷窃的财物要达到一定数量才能入刑。

  周楠又接着念道:“此案的人证有六人,分别是某甲,某乙,某丙……此六人都在知事所做盐丁,是石千石的家丁。按照《大明律》亲亲不能为证,因此,不足采信。”

  “什么,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也不能佐证了?”石千石大怒。

  周楠:“《大明律》上是这么写的,石大人若是不服,可去问刑部。”

  “你……”

  周楠又接着在案卷上写着,继续念道:“石千石说他要将侄女三丫嫁与周楠为妻,安东典吏周楠已经成婚多年,如何能再婚,此是不合情理之一。”

  石千石:“我侄女可为大妻,你以前的老婆做平妻,难道不可以吗?你做了老子的侄女婿,靠着劳资知事这个牌子,有的是偌大好处,还不巴巴儿的应了。”

  周楠点点头:“倒是,确实是一场大机缘。”当下,笔走龙蛇:“石千石欲将侄女许配给周楠为妻,以石家的豪富,必然有一笔不菲的嫁妆。周楠放着到手的诺大财货不要,却要行险偷窃,此不合情理之二。”

  写完,他将卷宗交给史知县:“县尊,卑职记录完毕,还请大老爷裁决。”

  听到这话,石千石张口结舌,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如何辩驳,憋红着脸气道:“我怎么知道你为什么要偷劳资,你就是失心疯难道不可以吗?”

  大堂里的衙役都忍不住想笑,是啊,周师爷现在正得宠,前程看好,除非他是疯子才会去偷你石知事。是是是,周事业是急色,喜欢诸如仇人妻子、丧偶寡妇这种高难度操作。可他看上的女人都是大美人,听人说你石千石的侄女状如弥勒,也叫人下得去口才好。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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