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去理发......第3/3段
农村的孩子是很能吃苦的。当挑一天担子下来也不觉得肩膀疼了的时候,当手掌上磨出厚厚的老茧之后,我已经慢慢地习惯了这种劳动生活了。在大自然中了解和认识大自然,抽空读一些当时所能够读得到的书,成了当年的我最大的生活乐趣。
记得青年时代的我虽无白质的皮肤,但却有一头密度适中且异常黑亮的头。我的质特好,非常柔顺,而且所有的尖从来不分叉、不干枯,因此,两条辫子竟然长到一米多长了还不脱梢。走起路来,几乎尺把长的辫梢,就好像老道士手里拿的拂尘一样,在距离脚跟不到半尺高的地方有节奏地摆动着。干活儿的时候,长辫子很碍事儿,我就将其盘在腰间再打两个结。唉,那是曾经令多少人羡慕不已的好头啊!
几年的艰苦劳动使我从一个稚气未脱的中学生成长为标准的青年农民。这期间,我不但学会了所有的农活儿,而且喜欢在劳动之余寻找一些有益的书籍认真研读。这样的生活大约持续了6~7年的样子。直到1975年的秋天,一次偶然的机会被生产队分派到由公社统领的兴修一座水库的劳动工地上。这是一个非常清苦又带有危险性的差事,开山炸石,挖砂做土方,风餐露宿的。虽然劳动强度很大,上下工时间卡得很紧,但所挣得工分,却并不比村里干活儿多多少,所以几乎没有人愿意去。可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纪律严谨,奖惩分明,劳动气氛异常好的大集体。这里的管理制度很适合于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而且文化氛围很浓,一些催人奋进的广播稿和活泼上口的打油诗,虽然多带有特殊时期后期那种特有的味道,但却也是一些非常健康向上的东西。一年后,就在这个具有同等竞争条件的劳动集体里,我以至上而下全数赞同的绝对优势被推荐搭上了“工农兵”大学生的末班车。而由于我的被推荐上学,也使水库工地领导的威望大增。从此,工地上的劳动场面如火如荼,生产进度更快,终于提前一年多,保质保量建成了这座造福于全公社十几个村庄的中型水库。
无论如何我是很幸运的。我平生最爱学习,现在终于步入了高等学府的神圣殿堂。尽管当时招生章程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是“社来社去”,也就是说,毕业之后国家不分配工作,而是回原籍去,应运在学校所学到的科学知识,为建设和改造家乡的面貌服务。但我非常珍惜这宝贵的学习机会,抓紧分分秒秒的时间如饥似渴地汲取知识的营养。几年的寒窗苦读,使自己的知识结构产生了质的飞跃。
毕业之际,特殊时期已经结束,邓老同志开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全国形势在一天天好转,文化知识重新受到极大的重视。当时,我国科技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相当严重。于是,我们这一届和上一届已经“社来社去”的毕业生们一起,通过学校委派各地区统一组织的考试后,逐批分配到了各级科研机构了。我自己则以优异的成绩被母校选留任教。后因结婚生孩子解决两地分居的事儿,调离学校从事情报研究工作至今。
身为茫茫人海中的一员,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一个出生于普通农家,只不过比大多数人多喝了几瓶墨水的人。更确切地说,目前是一个兼妻子、母亲、女儿、儿媳以及姐姐妹妹于一身的中年职业女性。从记事开始,我最痛恨的莫过于白白浪费美好的时光。因此,即使是玩耍也一定是全力以赴的。而今,我已经年逾不惑,可以说人生之旅已经在辛勤耕耘中走过了一大半。但作为**党组织的一员,一个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知识分子,一个身兼多种人生职责的国家公民,自知对家庭,对社会的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更觉不敢有丝毫怠慢了。
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人的生命显得实在是太短暂了。因此,如何使自己的一生尽可能过得有价值,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诚如一位哲人所言:珍惜时间就等于延长了寿命!当然,这里所说的珍惜时间,是提倡将有限的时间,多用来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人生有限,奉献无涯,力求付出的人生是充实的人生。愿将此生比蜡烛,即使它照亮的仅仅是一小块儿极其有限的空间。
仔细端详对面镜框中的自己,在理小姐的巧手剪理下,齐耳的短显得人异常精神。不错,尽管我的丝已经不再似以往那样,因为黑亮而显现年轻与活力,但却从另一个侧面充分地体现出,我到了不惑之年才真正拥有了的充实、豁达和自信!
带着这种潇洒的感觉,我向理小姐真诚致谢!然后轻轻推开门,昂走入一派新意的阳光里,一股清香的春的气息沁入肺腑。
与世间万物一样,我感觉到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又一次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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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今已经满头银的书虫来说,写这篇随笔的时候还很年轻呢!这些文字虽然没有多少值得欣赏的细节,却也算是书虫对于过往生活的一种追忆吧。上来和朋友们分享了,或许能够让大家在匆忙的工作和生活中,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这就足够了!
书虫衷心祝愿看到这篇短文儿的所有朋友们:
生活充实!
工作愉快!!
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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