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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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以骗她的钱,但却不能欺骗她的感情!

  是的,她承认,她对感情有着非同一般的洁癖!

  认识的人都说她性烈如火,她以前一直不以为然,但现在,熊熊烈火在她的胸中燃烧,她几乎克制不住想要毁灭一切的冲动。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她不是个大度的人,她睚眦必报,更何况这个男人更是令她心碎成灰!她要报复,要亲手报复,否则这团火必然会将她焚烧殆尽,便是死了也不会心安!

  这么想着,她握枪的手忍不住颤抖起来。从小就是孤儿的她非常缺乏安全感,所以才会在有钱之后便设法从黑市购买了一支黑枪,并且苦练了枪法,以备不时之需。只是没想到,所谓的“不时之需”竟然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

  “不……不要!不要杀我!!”男子看到了她眼中的决绝,相处多时的他自然明白这代表着什么。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就是这么刚烈的性子啊!自己怎会招惹到这么一个要命的煞星?!若是早知道会有今天,他就不该贪图她的钱财而跟她在一起!

  然而他再也没时间和精力后悔了。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乌黑的枪口冒出一丝白烟,而男子的头上则像是西瓜一样爆裂开来,豆腐脑似的脑髓飞溅而出,喷洒在床上,甚至落到了一旁的女人身上。

  “啊——”女人惊恐万状地惊叫起来,整个人都陷入了疯狂,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从床上跳起来,全|裸|着身体便冲出了门口,翻着白眼,一路狂奔而去,对身上溅到的鲜血和脑髓视而不见。

  张岚岚终于冷静了下来,无言地凝视着鲜血渐渐渗透了床单,尸体慢慢冰冷……

  半年后。

  “咚”的一声,法槌落下,法官威严的声音响起:“犯罪嫌疑人张岚岚,犯故意杀人罪,在家中杀害被害人陈澜,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以三年有期徒刑。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以及从未有过刑事记录,和平常的社会行为端正,缓期两年执行……”

  张岚岚平静地站在被告席上,聆听着法官的宣判。

  杀了陈澜之后,她就去警察局自首了。杀人偿命,可如今只判了她三年有期徒刑,她已经很知足了,并没有别的想法。但她一点都不后悔自己的报复行为,如果时光能够倒流,重来一次的话,她仍旧会选择亲手了结这段恩怨,只是,或许不会再使用杀人这种极端的方法了……

  那个女人的结局,后来她也听说了,据说是疯了。想来也是,在目睹了那样冷酷可怕的杀人现场之后,连她这个施暴者都曾呕吐发烧,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才痊愈,何况是全无心理准备的人?只是她同样并不对那女人抱以同情心,在打算做第三者横刀夺爱的那一刻起,她就应该有了会被报复这样的觉悟。做错了事情就该受到惩罚,而疯了就是那个女人应得的报应!

  很快,法官宣判完毕,张岚岚被庭警带了下去,办好了一切手续之后,重新获得自由的她便缓缓走出了临时看守所。

  在室外强烈的阳光下,她忍不住眯起了眼睛。这半年来她的心情都处于灰暗之中,而且杀人犯也被严格看守着,她并没有太多机会看到外面的阳光,所以才在出来的那一霎那有了些微的不适。不过一切都会过去的,不论是怎样的过往,她坚信,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儿。就算一切都回到了原点,她必须从头来过,但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不是么?

  她深深吸了口气,坚定地迈出了步伐。

  这时,一辆黑色的suv飞快地开了过来,在跟她擦身而过的那一霎那,只听“砰”的一声,她突然觉得心口一凉,下意识地低头一看,却看见胸口正中的位置,一个血眼渐渐扩大,汩汩而出的鲜血很快便浸湿了她的衣衫。随即,她的身体一软,倒卧在了地上。

  在她失去意识之前,最后冒出的一个念头竟然是——

  这就是中枪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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