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暴风雨夜的前夕第2/3段
此外由于清廷已经无法从洋人手中购入洋枪样炮,而之前和春虽然和林哲达成了以战马换购洋枪、火炮的口头协议,但是自从林哲宣布扣留余胜军控制区内的赋税充当军费后,这种交易就是停止了下来。
前后持续一个多月的交易里头,和春只换到了一千支洋枪和五六门的旧式火炮后就停止了,为此他还付出了高达五百匹战马的代价。这算下来一支滑膛洋枪的价格,包括刺刀,配送的弹药等一套下来高达二十两银子,并不比1856年型小口径米尼步枪便宜。
外购军械无门之下,而清廷对洋枪的需求量非常多,所以曾国藩先上书,请求开办军械局,并先在老巢湖南开办了湖南军械局,用以生产洋枪样炮等。
后李鸿章也是联通其他几位督抚上书,请求开办军械局,这一次清廷为了保障军械局处于自己的控制中,是打算在天津设立一个军械局,也就是天津军械局。
至于这两个军械局什么时候才能够大规模量产洋枪样炮,那就得看清廷的投入力度了。
而从清廷的这一系列手段来看,摆明了是想要以鸵鸟政策拖延时间,然后埋头展新军,最后期望利用新军和林哲的余胜军一战。
面对清廷如此反应,林哲惊奇于他们的忍耐力的同时,也是毫不客气的全面接管了余胜军控制区内的军政事务。
至此,虽然说林哲尚未公开化的造反,但实际上已经是撕破了脸皮,林哲和他的余胜军已经走上了独立割据的路子。
目前而言,余胜军已经控制了苏松太全部、常州府除江阴县以外的各县,镇江府的金坛县、溧阳县、江宁府的溧水县等。
浙江方面则是控制了湖州府北部的几个县,而嘉兴的话也算是处于余胜军的兵锋之下,林哲已经派人去接受当地的赋税和厘金等。
皖南方面,则是控制了广德州。
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地区里除了商贸区外,其他地方余胜军只能算是军事控制,并没有完全插手当地的文官体系。
林哲只要当地的赋税,至于谁去当官对他而言问题不大,而且余胜军盘踞苏南和浙北数年,那些地方官员大多也是知道余胜军的厉害,既然朝廷那边没有明确圣旨说不让林哲收取赋税,那么他们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考虑,自然是乖乖的向余胜军交出赋税所得了。
而得到了上述州县的赋税收入,又是让余胜军的军费富裕了许多,要知道江南本来就赋税重地,当初江苏和浙江两省可是供应了江南大营和江北大营数十万大军,如今这些钱粮都落到了余胜军手中,这钱不多才怪呢。
有了钱第一件事是做什么?自然是扩军了。
林哲洒出了大量的军费,除了筹建已经有规划的第六混成团、第七混成团、第八混成团外,林哲又是以驻扎湖州、广德的两个营为基础,扩编第九混成团。
同时又在绍兴老家招募一个新的混成团,是为第十混成团。
又利用从和春手中换来,以及自行从北方购入的数百匹优等战马,准备组建第二骑兵团。
如果上述五个混成团以及第二骑兵团能够顺利编成的话,那么余胜军的6林哲和他的余胜军已经走上了独立割据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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