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阳宅第1/2段
, 看这死女人的做派,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连半点家务活都不会干,不用说,肯定是个出身富贵人家的大小姐!
这下可发财了!
可我没高兴多久,就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这死女人以前是有钱,可现在已经过去了百来年,这段岁月战火连天,可是不太平,她以前的钱还能留到现在吗?
果然,青子想了想,说:“我当年的钱全存在钱庄里,应该是没了。”
我无言,心情郁闷透顶,只能埋头大嚼牛排。吃好饭从店里出来,低着头,边走边盘算这剩下的五千块钱该怎么用。青子走在前面,头发用一条紫色发带系了,穿一条淡青色的褶边连衣长裙,裙袂飞扬,飘飘若仙。
每当在这种时候,我总是分外地想念起我家三叔来。虽说比起颜值,我三叔拍马也赶不上这死女人,但好看又不能当饭吃!要是三叔还在,哪还需要我一个十二岁的毛头孩子为生计在这里快愁白了头?
我计议了一路,最后还是决定租个房子住下来,就这么些钱,继续往前旅行是不可能了。
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是南方的一个小城,人丁颇为兴旺,周围多丘陵,城中水系发达,气候也比较宜人,适合居住。
半路抽空跟附近的大爷大妈打听了一下,嚯,这房租费可也不便宜,随便租个一室一厅的,都要八百一千的。我想着青子睡一个房间,我就在客厅里睡个沙发得了。可就算这样,我们手里头这五千块钱也顶不了多久。
我正埋头冥思苦想,没发觉前头的青子突然停下,差点就一头撞了上去。她从手腕上脱下一个镯子,丢了过来:“拿去当了。”
我接过,见那是个黑银手镯,镯身镂空,雕刻着繁复古朴的花纹,看上去似乎很有些年头了。我之前见她经常戴在手上,应该是很喜欢的随身之物。不过她既然拿出来了,我当然不会客气,虽然不知道值多少钱,但总归能换多少是多少,银镯子还能比吃饭更重要?
正好附近就有家典当行,我把镯子揣兜里就去了。老板是个六七十岁的干瘦老头,戴着副厚厚的老花镜,见我过来,挥挥手说:“小孩子去别的地方,别挡着做生意哩。”像赶苍蝇似的。
我没理他,把镯子从口袋里掏出来,往案上一拍,说:“当这个!”
那老头狐疑地瞅了我好几眼,估计是以为我是哪家的熊孩子,偷了家里东西出来当。我不耐烦,敲敲案子:“还做不做生意了?”
那老头这才走过来,扶了扶老花镜,拿起镯子放在手中观瞧。
“这东西年头是有些的,雕工也精细,只不过这黑银嘛,不怎么值钱。”
我虽然年纪小,但从小跟三叔在场面上混,一听这话,哪有不明白的。这老家伙叨叨的这几句,纯粹就是为了压价。
这黑银什么价我是不知道,但这东西既然戴在青子那死女人手上,总归不是什么便宜货,就说:“这可是古董,大爷您可看清楚了!”
那老头翻来覆去的看,看了好久,摇摇头说:“这东西啊,虽然有些年头,但不能算古董,顶多值这个数!”说着朝我伸出五个手指头。
我一看,也不知道他这比划的究竟是五万还是五千,或者干脆是五百。于是干脆地比出十个手指,说:“我三叔说至少值这个数,少于这数,就不当了。”
说着就要问他拿回,那老头连忙护住,一咬牙,说:“这数就这数!是要现金还是转账?”
我说就现金吧,省得转来转去麻烦。老头说行,让我在店里坐一会儿,他去准备钱。我把镯子要回来揣在兜里,说:“您老快点,我三叔就坐在隔壁喝茶,别让他等急了。”
老头子找了个伙计,就去忙活了。我一个人坐在店里,不一会儿有个伙计来上茶。我看了看,却没动。以前在村里电视看得多,就怕这是个黑店,一不小心被人麻黑银什么价我是不知道,但这东西既然戴在青子那死女人手上,总归不是什么便宜货,就说:“这可是古董,大爷您可看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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