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章访友(月票440加更)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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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桃除了顾忌刚刚自己违反家规,心里又琢磨起另外一件事儿,刚刚于海和乔刚的对话,让她参悟到一件很重要的事儿!

  讨论军事题材的小说,她为什么能很好的参与讨论?

  因为,她是一名前狗血文写手!

  穿到平行时空她不是没有想过要继续做老本行,只是考虑到这个时代此时盛行的玛丽苏爱情至上题材她不愿意写,所以才一直搁置。

  她守着于海这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军事顾问,干啥不利用这点创作一本跟军旅相关的热血小说呢?

  前世之所以选择写小说作为自己的职业,除了这行可以糊口之外,对于文字创作的满足被读者的认可,也是她坚持下来的理由,前世不写军旅题材那是因为她对部队不了解,但现在完全有这个条件写下去。

  唯一麻烦的是没有电脑,只能用手写,春桃决定这次卖完她的手工花就买点稿纸和钢笔,每天固定的写一些。

  这个计划让春桃很兴奋,她人生中最大的两个爱好,一个是潜水一个是写作,如果都能抓起来,那就太完美了。

  船靠岸了,一行人去了市中心,春桃要任务就是把她做的这些手工花卖掉,红红知道这是那堆残次品袜子做的嘴都合不上了,太厉害了,一点也看不出来!

  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如果把材料都用光至少能作出3oo朵,长筒袜一只就能做一朵牡丹,如果是做玫瑰可以做3朵。

  春桃找了个比较醒目的位置站好,接过于海手里的花吆喝,卖花啦,好看的绢花~

  红红进商场前一直回头看,魔鬼教官就站在春桃身边,毫不避讳也没有一点不自在,有人上前问价他也能说几句。

  “他怎么跟在部队时候一点也不一样?”红红忍不住问自家男人,堂堂一个大教官竟然能放下身价陪着媳妇做小商小贩。太颠覆他的魔鬼形象了。

  “人都是有多面性的,不要被表现所迷惑。”乔刚对于海颇为钦佩。

  现在受训的队伍里对于海的态度分为两派,一派是跟于海合作过的,都对他心服口服。包括这次他带出去护航的一队人马,回来后再也不念叨魔鬼教官如何缺德了,于海是怎么带队抗击海匪的,都见识到了。另外一派是没跟于海打过实战的,对他怨念很重。认为他带兵太狠,手段也太毒。

  “我有点看不清他们两口子,感觉春桃就是个很有深度的人,没有什么事儿她做不了,她家的那个海魔鬼也是那样。”之前还觉得春桃嫁给魔鬼教官太可惜了,今天看人家两口子相处的模式,觉得异常般配。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所以我这么实在的人就娶了你这个小傻瓜,不要议论别人了,快点买东西...”

  春桃在外面吆喝的起劲。玫瑰5毛牡丹1块百合8毛,恨不得能学红红唱一段报花名来吸引顾客,看的人倒是不少,不过没人买。

  对待新鲜事物普通群众就算感兴趣也不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春桃见卖不出去也不气馁,眼珠瞄到有对搞对象的男女过来了,她抓着几朵玫瑰花就过去了。

  “帅哥,给女朋友买花吧,玫瑰象征着爱情!”借用了公园卖花小姑娘的经典台词。

  女孩脸红了,“我不是他女朋友...”

  男的乐了,掏出一块钱给春桃。他正在追这个女孩。“花我要了!”

  “帅哥,1朵玫瑰的意思是我的心中只有你,2朵代表二人世界,3朵是我喜欢你4朵玫瑰就是至死不渝。我这正好四朵... 你至死不渝吗?”

  当着心仪的姑娘小伙不好意思不买,又掏了一块钱凑了个至死不渝,春桃乐了。

  于海一头黑线,她为了赚钱可真是睁眼睛说瞎话,那一脸麻子的男人她也叫帅哥,她都没那么叫过自己!

  春桃才不管那么多呢。有人买了剩下的就好卖了,又有人上来问,买不买春桃都能说几句,老太太问她就推荐桃花说家里摆着多子多孙,年轻的问她就推荐牡丹富贵招财,买不买都要跟人家安利一下,她下个礼拜这个时间还来,今天这就是给大家看样子,花都是做瑰花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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