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大明中央银行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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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后世不同的是,杨毅属意成立的这个明朝中央银行存钱不仅没有利息,储户还要倒给银行保管金,只是比例很低而已,图的就是一个安全保障。

  至于贷款,那自然利息就比较高了,不然银行拿什么来给员工工资?只不过,贷款利息是按年固定收取的,不会像地下钱庄那样进行利滚利。

  银行成立以后,各地官府收缴的税银就直接存入银行,由银行向上级运送。

  因此,货币的运输以及熔铸货币过程中造成的金银损耗,就由银行承担,不关地方官府的事了。由此,也杜绝了地方官府以火耗的名义向老百姓加税的不正之风。

  中央朝廷随后通过《大明新闻报》布公-告,严禁地方官府在“一条鞭税赋征收法”之外巧立名目,额外加收其他税赋。

  如果有地方官府向地主、农民加收额外的税赋,被收税者可以向上级官府举报,由上级官府给予当地官府严惩。

  当然,朝廷如此为地主们着想,那地主也必须如实上报自己名下的田亩数量。如果被户部巡查组查到其实际拥有的田地与上报数量不符,多出来的田地就予以没收充公,并对其往年所欠税赋按三倍进行罚款。

  如此,即可以大幅度减轻农民的负担,也可以杜绝豪强地主兼并土地后虚报瞒报、偷税漏税的情况。由此,在取得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反而会增加一定的税收收入。

  除了银行的成立和税赋征收制度的完善外,杨毅还对古代的封地制度进行了一个颠覆性的改革。

  崇祯十八年正月底,崇祯皇帝下旨,所有拥有封地的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一律收回封地,其待遇全部改为现银放。所有人都不再具有任命地方官员,自行征收税赋的权力。

  并且,所有的爵位从现在开始,不再具有永久继承权。每继承一代,即下降一级,直至消失。

  杨毅的这条制度改革一出来,就在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封地收回,改为现银放也就算了,至多损失一点任命官员、自行收税的权力。但爵位逐代降级继承的改革,却是动摇了所有拥有爵位的家族的根基,引起了巨大的反弹。

  但是,对于当大臣诸如内阁总理黄道周等人来说,这一条改革,却获得了大家的一致欢迎。

  这些拥有爵位的家族,要么是皇亲国戚,要么是开国功臣后代,享有的特权与他们这些当朝臣子是没什么关系的。

  反而,因为建国两百多年,这些勋爵家族越来越多、越来越茂盛,他们通过自己的特权兼并土地、逃避税赋,给当朝大臣们的行政工作带来了无数的烦恼。

  如今崇祯皇帝要对这一群体开刀,自然获得了当朝大臣们的一致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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