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你很有想法,和我学……第3/3段
他一边说着一边打量了一下囚笼里的布莱恩,虽然他身上很脏,而且蓬头垢面,衣服上也是乱糟糟的,但下巴上的胡须却打理的非常整齐干净。
胡须一尘不染的样子让唐恩心生恶意,在这里连喝的水都难弄到,他是怎么打理胡须的?难道是用……口水?
如果是口水还好,要是他用的是另外一种东西,那恐怕自己要对他敬而远之了。
布莱恩的样貌和游戏中的矮人形象差别不大,不过现在面前的不是一个NPC,也不是一个玩家,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矮人,感觉就又不同了。
破烂的衣衫难以遮挡他身上虬结的肌肉,虽然矮人的个子不高,但矮人这个种族却是天生的战士,他们每一个成员都异常的勇猛善战,就连一个最普通的女矮人都堪比一个人类精英战士。
唐恩思来想去,觉得普兰达尔之所以没有被异种族占领,最后落入人类囊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异种族都各有各的怪癖。
矮人喜欢挖坑钻地玩锻造,外面的世界对他们而言并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广阔无垠的天空对他们更是一种折磨,甚至在一部分地下矮人中还流传着一种怪病,叫天空恐惧症,据说得了这种病的矮人看到天空就会晕头转向,分辨不清东西南北,就像人类喝醉了一样战斗力全失。
侏儒则喜欢捣鼓一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更像是一个足不出户的科技宅,所以虽然他们在各种乱七八糟的工程装置帮助下,实际的战斗力很强,但是在一个战技和魔法主导的世界,研究科学的侏儒就是异端。
精灵,妮丝克莱尔的子民,普兰达尔最美丽而善良的生物,集所有优点与一身的种族,拥有极强的魔法亲和力以及剑术技巧,族人个个美丽非凡,是人类贵族中最受追捧的奴隶,没有之一。
精灵常展现欢愉但不追求刺激,常心怀好奇但不贪婪。由于寿命很长,精灵能以更宽广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他们不会对琐事钻牛角尖。
然而,当他们追求特定目标时,不论是进行冒险,或是学习新技术及手艺,精灵都能专心一意,心无旁怠。
与精灵作朋友需要很长的时间,成为敌人也一样,但要精灵忘记朋友或敌人却更困难,精灵不在意轻微的冒犯,但会对严重的侮辱者则会采取强烈的报复。
除此之外,精灵拥有极为惊人的协调能力,能与世间万物协调,追求群体的协调,这也导致了她们比起一个个体,更像是一个集群生物。
看上去精灵似乎是这个世界最适合的统治者之一,然而精灵也有一个极大的缺点,她们的性子太慢了,漫长的寿命让她们的生活节奏变得极为缓慢,而且缺乏斗争的心理,比起统治世界,她们更乐意呆在与世无争的翡翠森林中,和森林中的动物一起躺在树荫下享受午后的阳光。
龙族,最接近神的种族,力量强大,寿命超长,种族数量少,成年个体大多独居于偏僻的高山,深谷之中。
据说他们还有一个家园,其他种族都不知道在哪里。
龙族为了在大陆上行走方便,恒定的第二形态一般都会选择人形或者同样便于隐藏特征的精灵族外形。
年长的龙族会由于漫长的生命而变得懒惰,年幼的龙族则往往充满了好奇心与行动力,经常会扮作吟游诗人在世界各地漫游。
乍一看这是个最有可能统治世界的种族,然而龙族和精灵族除了慵懒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大麻烦,那就是生育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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