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和点娘的合作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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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会有人问,为什么只有网络文学才能做出Ip了。

  如果要说这个的话,那么只能说Ip的概念你不懂了。

  Ip是负责“连接一切”的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第一次让内容生产者和粉丝之间的黏性与互动,达到了不间断、无边界的状态。

  在互联网时代,文化产品的连接融合现象明显。游戏、文学、动漫、影视、音乐、戏剧不再孤立展,而是可以协同打造同一个明星Ip,构建一个知识产权新生态。

  也就是说Ip其实重点不在Ip上面,而在一个互联网上面。

  有了互联网连接一切,Ip才能够出他该有的作用。

  Ip第一个是创作出来的作品,这个只要是影响力巨大的作品都行,传统作品中不少。

  但是第二个是改编电视剧或者电影,这个传统作品也不少。

  最重要的是第三个,改编游戏!

  游戏是在哪里玩的?网络上面。

  玩游戏的人是什么人呢?

  1o岁到4o岁的人,那么看网络小说的人是什么人呢?

  也是1o岁到4o岁的人,用户重叠!

  请记住这个用户重叠这个词,看传统小说的人一般只有4o岁以上的人才会买传统小说来看。

  他们对于游戏天生就有一种歧视,看不起。

  所以对于传统小说改编游戏,我只想说,呵呵呵。

  对于网络小说来说,除去出版之外就只有改编游戏这个最赚钱了。

  因为用户重叠的关系,一般看小说的人都玩过游戏,玩游戏的人都喜欢看小说。

  那么自己喜欢的小说改编成游戏之后他们会不会玩呢?

  答案是会!

  那么Ip之间的联系就出来了。

  Ip=小说变成游戏,改编电视剧或者电影,请明星代言游戏,出动漫,请明星唱主题曲,对书籍创作主题曲,再然后出周边,然后把本来对小说没有兴趣的人让他们去看小说。

  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对于传统小说来说就不行了,老了的人会玩游戏吗?不会。

  老了的人会买你这本书的周边吗?不会。

  能改编游戏吗?不会。

  至此为止,产业链断掉了,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Ip,所以这就是差别。

  也是网络小说和传统小说之间的区别。

  老实来说,其实网络小说是比传统小说更加的赚钱的,真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传统作家有什么能耐能够看不起网络小说。

  比影响力?呵呵。

  比赚钱能力?呵呵。

  比出版?呵呵。

  比改编?呵呵。

  比电视剧?呵呵。

  比电影?呵呵。

  什么都比不上有什么脸说?

  ……

  林木的手指在桌子上不停的点着。

  一瞬间,停了下来,回神过来,拍了一下手,就决定了。

  理清了思绪,林木更加的明白了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

  但是其中的危险也很大,因为很多都是未知的因素。

  比如会不会有人提前动手拿下起点?

  再比如说起点会不会同意?

  或者说林木拿到之后其他公司时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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