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机关镜与便换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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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换,是唐代的一种汇兑方式。

  据史载,唐代商人至长安,将钱交付各道驻京的进奏院或各军各使等机构,换取票券。商人离开长安去各地经商,可凭券至当地有关机构取款,谓之便换。

  在《旧唐书.食货志上》中,就曾记载:“茶商等公私便换见钱,并须禁断。”

  后来,这便换一词意义扩大,即为使便换方式汇兑的票券,便可称为便换,在唐朝各处均有使用,却不再拘于长安城发放。

  这种兑换方式,一直延续到宋朝,如《宋史·食货志下二》中记载:“先是太祖时取唐飞钱故事,许民入钱京师,于诸州便换。其法:商人入钱左藏库,先经三司投牒,乃输于库。”

  李夔暗想,这“便换”么,相比今世,可不就是社会上常见的存款支票吗?

  而这唐朝的便换,上面没有记名,也没有手印之类,看起来,倒与后世的不记名支票十分相象呢。

  那么拿着这便换,他确实可以随时去那个什么“南小池柜坊”去取钱了。

  一时间,李夔感觉自己心跳得厉害。

  他下意识地左顾右盼了一下,发面自己在物柜中的操作,因为有柜门阻隔,却没有人看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好么,现在刚刚查到了机关铜镜,随后又得到了价值一百五十贯的便换,自己的运气,还真是不错啊!

  他迅速地想到,这一百贯钱,极可能是给这黄拐脚杀人的酬劳。

  毕竟,在这个年代,一百五十贯可绝不是个小数目。

  在晚唐时期,一个上好县城的县令,其月俸也就二十贯,还经常领不到全额。而哪怕是在长安城中,一些偏远些的宅第,也就六七十贯上下。

  看起来,这个幕后之人,为了让黄拐脚去杀人,还是颇舍得花费钱财呢,一出手,就是足足两座房产的价格呀。

  李夔暗想,这面铜镜,自己当然是要将它作为证物交出,但这价值一百五十贯的便换么……

  当然是自己留着啦!

  若是傻傻地上交,那不有毛病么!

  自己穿越到这个晚唐时代,可谓穷乏至极,困顿不堪,饱尝了饥寒之苦,甚至险些去澡堂当搓澡伙计来谋生,这般经历,如何不令人刻骨铭心。

  纵然现在当了不良人,算是有了份正式工作,但钱财匮乏,支绌不开,自己在这个时代依然会过得十分憋屈。

  要知道,自己想在县城顺利落脚,不但要有工作,还要买衣物、买房产、买各类生活器具、以及还有各种迎来送来结交宾朋的开销,这花钱的地方,可是多了去了。

  光凭手头这点薪饷,却是如何支应得开。

  一分钱难到英雄汉,现代社会如此,晚唐时代,只会更甚。

  所以得到这张面额如此巨大的不记名支票,自己趁机收入囊中,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于是,李夔迅速地折好这张便换,面不改色地将其揣入衣袖。

  然后,他端着这面机关铜镜,把它从柜子里拿出来,就高高地举在空中,向着不远处不良帅方炼用力挥舞。

  “方帅,黄拐脚用来作案的机关铜镜,某已找到了。”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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