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她空欢喜一场第3/3段
吃完早餐,她还是听从了我的建议,带我一同前往警察局,载着美丽的她,我竟然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累。
这条路不太平,前面有个不太大的坑,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车子被这坑一震,我握车把的手必定会麻,不过最惨的应该会是后座上的她,不但屁股会麻,整个人还会因为惯性而往前冲。
我不想虐待自己,也不会傻到用自己的痛苦来换得她也痛苦,可命运却在这一刻捉弄了我,一辆车飞快地从我对面而来,为了给它让路,我避无可避,最终还是从那个坑上面骑过去。我猜的没有错,我的手麻了。
她的屁股应该也麻掉了,因为她的手经过这么一震,便不再握着车后座的铁杆,而是紧紧地从后面抓在了我的身上,我的肉啊,被她死命地抓起,好疼。
“到了警察局,我们是不是能够看到那个小偷?”为了缓解她的尴尬和痛苦,也为了我自己能够忘记疼痛,我决定和她说说话,以此来分散彼此的注意力。
“怎么?你想他了?”
“是的,我想他把五毛钱还给我。”
“真抠门。五毛钱也要说。”
“赚钱不容易啊,蚊子再小也是肉哦。”
“那你去买几斤蚊子回家,中午烧辣椒炒蚊子吧。”
“呃……”够狠,够绝,我无言以对。
“你猜猜那有趣的家伙叫什么名字?”
“……”
“怎么不说话?”
“……”
“是猜不出来吗?”
“无名氏。”
“猜出不出来就猜不出来,干嘛这么说?”
“乱讲。”我的背上被她锤了一拳。
“官场之人少张口:都说官字二个口,少张口就是一个口字;被压丈夫不出头:夫字不出头就是天,并且是被压着的;很明显是口字压天字,那就是吴。鸟儿自由张口叫,鸟的旁边加个口字,就是鸣。我靠着寺庙说话,说话又可以解释为言,言字靠着寺字,那就是诗。合在一起就是吴鸣诗,谐音就是无名氏。”
我不得不说这只狐狸精实在是太聪明了,看来我这个猎人被她逼得不打猎,并且还要充当她的护花使者真的不冤。
到了警察局,满怀欣喜的她却大失所望,原来那个电脑不是她的,应该是别的小偷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警察局看牌子一样,最近又有丢电脑的案子,就以为是她的,害得她空欢喜一场。
虽然二台电脑的牌子是一样的,可那电脑确实不是她的,经再三查证:找回来的这台电脑是一个多月前报案的一个女孩子的。
有意思的是:买这电脑的二人都是女孩子,并且都被盗了。我在心里提醒自己,可能是这种电脑太拉风了,吸引了小偷的到来,以后我绝对不买这个牌子的笔记本,看这电脑的样子,是比较讨女孩子喜欢的。
她虽然猜出了小偷的诗,却猜不到结局竟然会是这么地有戏剧性。路上回来,我载着她,她一路无语。失而复得的惊喜已经被再次失去的大失所望给消灭了,看她这么闷闷不乐,我的心情也有些郁闷,原来快乐和不快乐都是会传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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