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回国第2/2段
对于这个问题,林荀自然不会隐瞒,他很干脆的说道。
“胖达影视公司没有发行渠道,不过呢,我们和新线电影公司是合作伙伴。
新线电影公司会参与投资,发行的事也会由他们安排,甚至我们可以寻求华纳的帮助。”
好吧,这就有些吹牛了。
华纳虽然早在几年前受够了新线电影,不过收购过程中,华纳承诺了新线电影的自主经营。
也就是说,华纳和新线电影虽然密切合作,不过双方的关系还是很分明的。
当然,这并不妨碍林荀这么说,毕竟吹牛又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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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林荀的胖达影视公司还是拿下了《电锯惊魂》的版权。
付出的代价也不小,温子仁作为导演,将会全部掌握电影的拍摄权。
至于最终的电影剪辑,胖达影视公司自然要把关,然后就是续集。
对于续集,温子仁享有优先合作的权力,除非他自动放弃,否则胖达影视公司不能另换导演。
至于说片酬等等一系列问题,倒是不需要特别说明,毕竟是应有之义。
史蒂夫卡特看到《电锯惊魂》的时候,也被惊艳到了,的确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
投资小不说,还很有可能高回报,这正是胖达影视最需要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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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距离林荀来到米国,已经过去半年多的时间。
而且,眼看着就要过年,林荀没有继续再等待,而是决定回国。
至于说胖达影视公司的事务,自然是交到史蒂夫卡特手上。
虽然说远隔重洋,只要掌管好财政大权,他也不担心史蒂夫搞鬼。
“老板放心,等你再回米国,一定会见到一个完整的影视公司。”
看着林荀离开,史蒂夫其实是有些痛苦和不舍的,别误会,他不舍的是票子。
临走之际,林荀直接拿走了3000万米金,只给胖达影视公司留下了2000万。
虽然说还有《招魂》的电视版权,还有dvd版权,不过谁会嫌钱多?
林荀带走这么多钱,自然是为了发展国内,荀远影视公司也还是个空壳子呢。
随着飞机飞越太平洋,林荀难得放松下来,开始思考这一年的得失。
先是拍了《海边的琴岛》,这部拿下了戛纳评委会大奖的电影,对林荀意义重大。
可以这么说,这是林荀启航的基石。
利益上,《海边的琴岛》的收入不超过3000万,这是连各种版权都算上了。
投资收益比很高,不过呢,就这点钱,还真比不上《招魂》。
如果说《海边的琴岛》为林荀打下了基础,那么《招魂》则是为林荀提供了未来发展的弹药。
一亿米金的收入,足够林荀初步建立他的娱乐帝国的基础。
同时,《招魂》也让林荀在好莱坞的第一部站稳了,而且很稳固。
等到《百万美元宝贝》上映,甚至是冲击奥斯卡,他将会是真正的好莱坞大导演。
整体而言,林荀这一整年的发展还是很顺利,值得鼓励。
唯一不足的,或许就是太忙,竟然没能好好享受人生,这么多小姐姐,她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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