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形势逆转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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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大公司里,市场部和研发部总是会选择性失明、过分强调自己的重要性。市场人员觉得都是老子营销功夫好,那么平平无奇的产品都能卖出去。

  而研发部也会觉得“老子做出那么有竞争力的东西,卖得好是天经地义的,只要销售不是智障都该卖得出去”。

  然而,程朗今天却不能吃这一套,他只是潜意识里短暂认同了对方几秒,随后立刻恢复了严峻的表情,把那几页纸往办公桌上一推:

  “十月份的销量数据都已经出来了,我们的美瞳销量下跌很厉害,整体下降了一半,尤其是中旬和下旬,下降有越来越惨烈的趋势。我随便抽了几天来看,下旬估计比去年同期跌了三分之二。

  最关键的是,根据公开可查的电商渠道,天元光学10月份的美瞳出货金额,已经是我们去年同期的一点五倍了。”

  史明德一愣:“一点五倍?那也不是很高吧。这个市场就那么小……”

  程朗一戳报表上的一行数字:“看看清楚!他们的销售单价是我们的四分之一不到,总销售一点五倍,就意味着销量已经是我们去年同期的六倍了!尤其是中下旬开始,增长很夸张!

  美瞳这个市场的容量,之前都被我们严重低估了!虽然不排除这里面有经销商们尝到甜头、觉得美瞳风口要来了,所以报复性囤货、暂时还没全部流到消费者手上,但风口趋势绝对是解释得通的!”

  程朗说罢,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往休息沙发上一座,扯了扯领带,恨铁不成钢地说:“你们为什么不积极一点,趁着顾辙还没证明这个市场很大之前,就跟他接触谈授权费呢?

  哪怕之前大家打过官司,我们没胜诉,被他抢回一点生意,也还是有好好坐下来继续合作的可能性的嘛。商场上哪有隔夜仇,只有永远的利益。

  现在这样,顾辙美瞳眼看有做起来的趋势,你再去要授权,肯定会更贵!而且他的美瞳定价策略、一直盯着我们的传统透明镜片的价格战尺度,我们传统镜片卖几块钱,他美瞳也卖几块钱。

  这摆明了是挑衅!是在向全国经销商展示他的技术实力、展示他的成本控制科技永远比我们强、他想卖多少价就能卖多少价、奉陪到底!

  我完全可以猜测,明年开始,300度以下的低度隐形眼镜市场,美瞳的市场规模会比透明镜片还大!而且这个差距未来还会越来越大!

  300度以下的近视,戴不戴眼镜其实都行,没那么刚需。但是如果能让女生变漂亮,那么就算没那么刚需的镜片都会有人来买了!我们早该想通这个道理的!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快去接触一下,问问这个技术的授权价格吧。反正我肯定会向董事长申请,目前美瞳的生意太难做,我们的成本劣势太巨大了,技术短板必须解决,否则这块市场没法做了。

  至于觉得美瞳能有多大前景、值不值得投入和牺牲,我相信董事长的判断,我说了不算。今天就是先给你透个气,你好提前准备起来,别董事长问起的时候,你毫无准备。

  我相信顾辙不可能不对外授权的,他要是谈都不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精神,应该也可以告他吧。他最多就是报个高价。”

  如今才2003年,所以《反垄断法》在国内还没立法,相关商业竞争的依据,只能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一些配套的司法解释。

  说句题外话,很多国人对“独门高科技”都有一种古装片式的意淫,觉得专利的价值就跟“大宅门”里的秘方一样,要吃独食自己一家经营。

  但实际上,如果你拿了专利之后,完全拒绝谈判、拒绝对外授权,还是有可能触犯法律,如果最后被判定为为了社会公益需要,还是有可能要你强制授权的(但肯定会给你钱)。

  换句话说,专利就是拿来卖的,不是拿来吃独食的。

  你公开声明“我的专利不给任何人用,只能我独用”,这在法律上是有瑕疵的。至少你也得演一演,报一个很高的、对方不愿意接受的授权价格。

  这样问题就变成了“不是我不愿意对外授权,是对方出价太低,租不起”。

  不租是不对的,租很贵是可以的。相信顾辙这样懂法的人士,也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史明德无奈,他知道程朗今天不是来跟他商量的,反而算是“通风报信”,有些事情该来还是要来。

  “没想到美瞳降价之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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