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九章 选择对手第3/4段
其次,无酒不成宴席,古人在宴席上总是离不开酒,而古人喝酒时也会有很多礼仪。宴席上祭食礼仪后,便接着行饮酒的礼仪。主人举杯向宾客敬酒,叫做“献”;宾客回敬主人,叫做“酢”;主人先自饮酒,再劝宾客饮酒,这叫做“酬”。饮酒时要小口细品,而不能大口喝酒,更不能喝得酩酊大醉,否则就会大出洋相,甚至招来杀身之祸。
再次,筷子是中华饮食文化中所独有的一大特色,用筷礼仪也就成为古人饮食礼仪中的主要内容。古代用筷礼仪很多,客人不得持筷过“河”夹菜,也就是不要将筷子伸得老远去夹饭桌对面的菜肴,宁可不吃,也应当遵守不持筷越“河”的礼仪。用筷子给别人夹菜也要看具体情况。虽然用筷给客人夹菜可以表示尊重和热情,不过,当主人老是用自己的筷子给人夹菜时,虽热情有余,但会令有的客人难以接受。据说袁世凯在宴席上喜欢给客人夹菜,即便是筷子上自己的口水欲滴,客人也不敢不吃。“袁府盛宴佳肴美,总tong筷上口水鲜”说的就是这种尴尬的局面。虽说“礼多不为怪”,但这种不卫生的“礼”显然令人难以接受。
另外,除了自己要讲究饮食礼仪之外,古人还注重加强对子女饮食礼仪的教育。至今,香港有句俗语“餐头食饭教仔女”,其实就是根据《礼记》中有关饮食礼仪的内容得来的,意即要教导子女就要从饮食礼仪开始。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中国古代,在饭、菜的食用上都有严格的规定,通过饮食礼仪体现等级区别。如王公贵族讲究“牛宜秩,羊宜黍,象直穆,犬宜粱,雁直麦,鱼宜涨,凡君子食恒放焉”。而贫民的日常饭食则以豆饭藿羹为主,“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有菜肴二十余种。“凡王之馈,食用六百,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这告诉我们,进献王者的饮食要符合一定的礼教。《礼记·礼器》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而民间平民的饮食之礼则“乡饮酒之礼,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乡饮酒,是乡人以时会聚饮酒之礼,在这种庆祝会上,最受恭敬的是长者。
礼产生于饮食,同时又严格约束饮食活动。不仅讲求饮食规格,而且连菜肴的摆投也有规则,《礼记·曲礼》说:“凡进食之礼,左肴右被,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脍炙处外,疏酱处内,葱片处右,酒浆处右。以脯俗置者,左朐右末。”译成现代的文字,就是说,凡是陈设便餐,带骨的菜肴放在左边,切的纯肉放在右边。干的食品菜肴靠着人的左手方,羹汤放在靠右手方。细切的和烧烤的肉类放远些,醋和酱类放在近处。蒸葱等伴料放在旁边,酒浆等饮料和羹汤放在同一方向。如果要分陈干肉、牛脯等物,则弯曲的在左,挺直的在右。这套规则在《礼记·少仪》中也有详细记载。上菜时,要用右手握持,而托捧于左手上;上鱼肴时,如果是烧鱼,以鱼尾向着宾客;冬天鱼肚向着宾客的右方,夏大鱼脊向宾客的右方。在用饭过程中,也有一套繁文缛礼。《礼记·曲礼》载:“共食不饱,共饭不择手,毋搏饭,毋放饭,毋流歌,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饭黍毋以箸,毋捉羹,毋刺齿。客絮羹,主人辞不能烹。客歉醢,主人辞以篓。濡肉齿决,于内不齿决。毋嘬炙。卒食,客自前跪,撤饭齐以授相者,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这段话的大意是讲:大家共同吃饭时,不可只顾自己吃饱。如果和别人一起吃饭,就要检查手的清洁。不要用手搓饭团,不要把多余的饭放进锅中,不要喝得满嘴淋漓,不要吃得喷喷作声,不要啃骨头,不要把咬过的鱼肉又放回盘碗里,不要把肉骨头扔给狗。不要专据食物,也不要簸扬着热饭,吃黍蒸的饭用手而不用箸,不可以大口囫囵的喝汤,也不要当着主人的面调和菜汤。不要当众剔牙齿,也不要喝瞻渍的肉酱。
如果有客人在调和菜汤,主人就要道歉,说是烹调得不好;如果客人喝到酱类的食品,主人也要道歉,说是备办的食物不够。湿ruan的肉可以用牙齿咬断,于肉就得用手分食。吃炙肉个要撮作一把来嚼。吃饭完毕,客人应起身向前收拾桌上盛行瞻债物的碟子交给旁边伺侯的主人,主人跟着起身,请客人不要劳动,然后,客人再坐下。
酒中仙内,黎成、富绍隆、徐方,他们三个是在街上碰到一同前来的。这三位能聊的话题其实还是蛮多的,毕竟都是参加过之前比武招亲大会的天,这些礼俗的某些方面依然还保留着。如湖北鄂州的一些家庭,在招待客人时,吃鱼的规矩基本上还跟周代的礼俗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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