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女官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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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小公主年纪还小,哪里能听得懂这些,但是皇祖母说她要开开心心的,这个她懂。

  傅夺给永安盛了半碗汤,“她年纪还小,现在说了也不懂,再过些年就明白了。”

  秦鹿算是发现了,傅夺对小公主特别的有耐心。

  当然自己也很喜欢孙女,他却比自己做的更合格。

  秦鹿始终觉得一代人养一代人,别家的儿子结婚,父母顶多是准备车房,秦鹿这边直接给儿子送了万里江山,如此还不够吗?

  费牧是南城的里长,已经任职两年了,一里之内的居民他心里门清,而且家里几口人都知道。

  下午处理完最后一对闹了夫妻矛盾的家务事,费牧收拾东西回了家。

  刚进入胡同,边听到住在最外边的一户人家正在争执。

  他重重的叹口气,这都下值了,结果回到家里却又遇拦路虎。

  能怎样呢,肯定得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儿。

  还不等他走进去,便听到一个女人愤怒却高亢的责骂声。

  “你一个女娃子读的哪门子书,到年纪就嫁人了,不学点针织女红,以后媒人闻起来,你啥啥都不会,你是想一辈子留在家里当老姑娘?我这是倒了什么霉了,遇到你这么个要命的贱丫头,天天嚷着去私塾读书,你当读书不花钱呐,你去读书了,家里的活儿谁敢,我拼死拼活的把你生下来,你是来要我命的?”

  费牧眉峰瞬间皱起来,他站在院门前,道:“读书是为了孩子长大后,不像你这样愚昧。”

  女人在气头上,听到有人居然敢骂她,抬头想怼回去,见导师费牧,到嘴的话顿时憋了回去。

  “里长,您怎么来了?”女人尴尬的笑。

  “大秦律法,孩童只要年满七岁,必须要送到私塾读书。就连育幼堂那些无父无母的孤儿都有这个权利,你怎么敢和律法对着干,想吃牢饭?”

  被母亲骂的狗血淋头的小姑娘抬头看着费牧,眼神里带着难以置信的光。

  女人那里舍得,一个学年总计三百文,有着三百文可以吃多少肉了。

  她忙道:“里长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们家这不是条件差嘛,整整九年呐,每年三百文,九年下来就是小三两银子。”

  想到这么多银子打水漂,女人心疼的龇牙咧嘴。

  “里长,这是我们自家的事,咋的还不能做主了?朝廷要是觉得我们做爹娘的没资格管孩子,他们干啥不能让孩子不花钱去读书啊。”

  费牧险些被气笑了,他就没见过这么胡搅蛮缠的女人。

  “距离新生入学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距离报名截止还有不到十日功夫,如果今年你没有送孩子去读书,就等着锦衣卫上门把你带走吧,不只是你,还有你男人。”

  他知道,和这样的人说话,无异于鸡同鸭讲,根本就说不通。

  唯有律法的震慑,才能让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人害怕。

  无知者无畏,他们真觉得孩子是属于他们的私有财产了?

  “还有一点,在私塾的这九年,朝廷还真就不收束脩,这三百文是学生的课本费可其他的杂费,真要让你缴纳束脩,你以为三百文就够了?也不打听打听那些前朝的读书人,每年没有五两银子你还想去读书,做梦去吧。如今私塾先生们的俸禄都是朝廷支付的,有这样为百姓着想的陛下你居然还不知足,真真是贪得无厌。”

  费牧想到自己当初读书的时候,准备的东西可不少,每次逢年过节都要给先生准备一份厚礼,酒肉是必不可少的,家境贫寒的有几个出得起的。

  只是买肉的钱起码也得五百文,更别说是其他的了。

  “每月两次的律法宣讲你们夫妻俩听过吗?”费牧冷着脸问道。

  女人大概是真的被吓到了,眼神瑟缩的点头,“听了。”

  “听了还能做出这种事?”费牧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子女不属于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没有权利随意买卖子女,同时必须要负担子女的抚育职责,直到子女年满十八岁为止,同时父母不得虐待子女sp; “还有一点,在私塾的这九年,朝廷还真就不收束脩,这三百文是学生的课本费可其他的杂费,真要让你缴纳束脩,你以为三百文就够了?也不打听打听那些前朝的读书人,每年没有五两银子你还想去读书,做梦去吧。如今私塾先生们的俸禄都是朝廷支付的,有这样为百姓着想的陛下你居然还不知足,真真是贪得无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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