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大神合约第1/2段
下午。
叶木继续给叶子和白小欧录制剩下的两首歌。
剩下的两首歌就更简单了,只需要表达些许简单的情感,更主要是将歌曲中俏皮的味道演绎出来。
下午的录制特别顺利,三点之前就完成了《神经病之歌》。
最后一首《达拉崩吧》,五点过完成录制。
“已经联系好了钢琴演奏家和笛子演奏家,小提琴部分交给张龙怎么样?”看叶木他们出来,罗浩问。
叶木比划了一个OK的收拾:“今天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
“行。”
刚和叶子的经纪人打过招呼,走到停车场,远处几人向他们这里走来。
“叶木……”萧有文,公司总裁。
叶木看了过去,萧有文旁边有三个人,其中一人是叶木的编辑……郭林。
“总裁。”叶木笑着看着郭林:“编辑大大,你怎么来了。”
“特意找你来的。打你电话一直打不通,就找到你公司来了。”郭林笑着道:“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阅文集团编辑部总经理,陈文栋先生。这位是我们阅文集团作品推广部经理,张翠竹女士。”
陈文栋伸出双手,和叶木握了握手。
“几位特意过来找我,有事?”叶木问。
“找个地方聊聊。”张翠竹说。
“好。”
“萧总,我们先告辞了。”张翠竹告辞道。
“期待下次见面。”
陈放开着车,跟上了郭林他们,来到海边的一家山庄餐厅。
等停好车,郭林过来叶木说:“我们是为《追梦人》过来的,想用作的推广曲。”
“《追梦人》一年的商业版权,我已经独家授权给魔音了。昨天的事情……”叶木看着郭林。
《追梦人》的首唱署名,绑定梁思冰的终身表演权。并且《追梦人》一年内不能登录音乐版权市场……
叶木得到一千万,外加百分之五十五数字音乐市场分红。
数字音乐市场,主要收入来源于是用户付费、广告收入、以及版权运营。只要是数字音乐市场的收入,叶木都有百分之五十五分成……
同时,梁思冰版本《追梦人》的商业运营,全部由魔音娱乐负责。所以这个事情找到叶木,没用了,除非等一年后。
“我们知道……”张翠竹做出个邀请的动作:“我们订好包间了,边吃晚饭,边聊。”
歌曲版权的问题,他们刚才在魔音娱乐已经了解,同时就将《追梦人》作为推广曲的问题和魔音娱乐简单谈了一下,达成了一些口头协议。
“将《追梦人》作为推广曲,自然由我们公司去谈。我们想问问,《追梦人》作为《吞噬星空》的推广曲,您觉得如何?”
“呃?”叶木看向萧有文,他这个不太聪明的脑袋瓜,现在有些混乱。
买自己的歌,作为自己的推广曲?
《追梦人》作为《吞噬星空》的推广曲,好像有些不适合。
可细细想一想,又觉得还行……
《吞噬星空》是叶木最喜欢的网络。而且推广曲,并不一定要求特别契合主体。怎么说呢,只要能起到宣传推广的作用,带来流量……
“你们要觉得合适,那就合适。”叶木道。
郭林随后给叶木说了一下大神合约,主要是大神合约的分成,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大神合约并非终身制,就像签经纪人合约一样。大神合约分两年、三年、五年……合约期结束,如果还有连载的,等到连载完结之后才算完成合约。
在大神合约期内,其中电子版权销售分成,作家可以拿到百分之六十七。但是其它版权,可以谈。
版权有电子版权、实体版权、音频改编权、影视改编权、游戏改编权、动漫漫画改编权等。在开书之前,作家可以和公司谈自己需要保留哪些版权。作家要走的版权越多,意味着在平台上获得的资源越少……
不过对于大神作家来说,这些不是大问题。能成为大神作家的,本身肯定出过一本神书,或者多本好书,本身自带一定流量。
另外就是版权销售这些问题。
通常,一本上架销售的,质量比较一r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