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书信第2/2段
一声请求拉回郑朗思绪。
郑朗上前,用沈蓁蓁的披风裹住她人,抓起她的衣裳,将她抱出屋内。
天色渐暮,山云蔽树,夜雾升起。
郑朗没直接带沈蓁蓁去皇家别苑,而是带她到了一个离皇家别苑不远的,因旧而废弃了的空旷佛殿。
将沈蓁蓁人放在殿中大柱旁,让她靠坐下,郑朗避嫌地退后一步,率先开口道:“你暂且歇息一会,待药劲缓过去后,再回去不迟。”
这是在照顾她一个士族娘子的体面,要她整理一番,再当做无事发生般走回去。
沈蓁蓁朝郎君感激道:“多谢郑四郎相救。”
郑朗没甚情绪地点了点头。
沈蓁蓁再对郑朗一笑,真诚道:“你救了我两回了。救命之恩,我必铭记于心,永生不忘。”
她的笑落在郑朗眼中,不异于强颜欢笑。他心中刺痛感再增一分。
终于,像鼓足勇气般,郑朗行去沈蓁蓁,道:“不如以身相许。”
沈蓁蓁一怔,“……?”
大魏当下,风气该也没到,被人帮忙从虎口脱险,就必得以身相许的地步罢?
看着目光茫然的沈蓁蓁,郑朗认真道:“我不介意你曾遭遇过什么,只要你愿意嫁,我便不弃不离,永远尊你敬你。”
看他眼露几分痛色,沈蓁蓁这才听出他的意思,明白他这是误会她被李晤所辱。
沈蓁蓁微笑道:“郑四郎误会,我没被他如何。”
这时,她察觉到自己的力气已经回身大部分,遂就侧过身,缓缓扣自己被李晤扯开的上襦襟扣。如此一来,她的手就若有若无地伸出了披风。
郑朗余光瞥见它欺霜赛雪的一对手腕上的红痕,沈蓁蓁的话,在他听来,毫无疑问地成了借口。
对着沈蓁蓁低垂双眸的艳丽侧脸,郑朗缓缓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沈蓁蓁心中猛地一跳,转脸过来看他。
听郑朗念完这首诗后,便接着道:“从十七岁时说出此话,朝你求娶之时,我便一直等着你。我不是因可怜你,也不是别的,是真心愿求娶你。”
郑朗话毕,空气停滞一般寂静,二人相视无语。
饶是郑朗面颊泥泞,浑身脏污,沈蓁蓁也没有任何打趣他的心情。
她看着郑朗,心中因猜想而跳得非常,压着忐忑不定,喃声问:“你是在永德四年说过这话么?在哪里说的?”
郑朗点头,亦认真回:“我曾有书信给你,请你不论如何,在中秋前回复我,便是我上回在曲江时说过的事。”
书信。
沈蓁蓁脸色一白,血色霎时褪尽。
不可能这么巧。
两人写的书信皆是同一个内容。
沈蓁蓁恍惚中,听郑朗郑重其事:“三年过去,日夜思念,此心不曾相移。”
与此同时,殿门被人撞开,传来焦急一句——
“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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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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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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