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判决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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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光二年七月初四,长安逐渐进入多雨的季节,乌云遮天,暴雨连绵,有时连续五天都见不到太阳,农夫们收粟种菽忙活了一个多月,现在终于能好好休息。

  他们穿着蓑衣在里内闲逛,寻觅与自己关系好的乡邻,登门闲聊,近几日多半是最近震动整个茂陵乡的案中案--猛弑父牵扯出某位什典之子开设赌场。

  当然,其中自然少不了提及到破案的关键人物--新任茂陵亭亭长谌洛的名字。

  有人说新亭长打击罪犯力度足够,肯定平易近人;亦有人说新亭长来了不到半个月就拿下了十个人,其凶狠手段,不亚于上任茂陵尉。

  不论如何评价,百姓们殊不知谌洛这两天一直在茂陵亭与县城之间来回折腾,累的头发都快秃了。

  三天前,谌洛与怐正押着九名罪犯以及渎职里吏浩浩荡荡进入县城,百姓们既惶恐避让,又好奇的跟在这群人身后,企图打听这些人究竟犯了何罪?

  茂陵作为帝陵,治安本就森严,尤其是上上任茂陵尉张汤的到来,本地犯罪分子更是被打击的没有生存空间。

  尽管张汤已经被调去长安担任丞相史,但此地百姓一回忆起那位掌管捕盗官吏的过往,都忍不住打寒颤,根本不敢有犯罪的想法。槐里县治下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这种牵扯将近十人的大案了!

  槐里县城县狱内,狱掾孟嘉连续三日不曾合眼,只为把这群罪犯早日审讯完成,方便充当今岁槐里县的“业绩”。

  上计八月要接受长安考察,说不着急是不可能的。

  虽猛已经认罪,但因杀人案牵扯到博戏罪,审讯过程变得较为困难,但在孟嘉多年的审讯经验下,参与聚众赌博的贼子纷纷败下阵,尤其是看到关键证物后,那些抵死不认的也只能伏首请罪,高呼饶命,主动交代案发经过。

  其中,除杀人的猛之外,当属什典之子“康”的罪行最为恶劣。

  据狱吏查证,这个“康”仗着父亲是什典,平日里在里中横行霸道,欺压老实人。

  有户在自家垒墙,他半夜领着几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去人家门口给人推倒;有户轮到用牛耕地了,他让人去弄着草药给牛喂下,结果耕牛三四天上吐下泻,无法下地;有人娶了漂亮妻子,他又经常领着人去堵人家大门,也不进去,站在门外用语言调戏……

  这些并不算太严重的犯罪,被捉最多也就挨顿笞刑,最严重的是他犯了博戏罪,领人开设赌场。

  据参与赌博众人交代,“康”每逢闲暇之余,便会暗中通知赌徒进行博戏,要么在什典家中,要么在夜深人静的临江里的耕田之中,反正只要提前准备,谁也发现不了。

  如果赌博期间没钱了,“康”还会借钱给人赌,不过会索要一些额外钱财当做报酬,若无钱偿还,便会令赌徒以家中妻女抵债……每到农作物收获时节,这种行径更是变本加厉,以至于很多老实人陷入其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年来,因参与“康”赌博破产自杀的人,不下五人。

  狱掾孟嘉将审讯结果看完的那一刻,直接沉默了,呆在屋里整整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出来之后头上多了些许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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