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拳头创始人第2/2段
对了,这个女朋友就是艾希的原型。
不过他们觉得,一个公司,工资还是要发的,虽然很低。
至于钱从哪儿来,自然是三人一起凑的,三人凑钱,给自己和其他员工发工资。
但是这样不行啊,他们也不是啥富二代,有钱人,以他们手里的这点资产,他们撑不了多久。
而他们的游戏,冲锋已经制作出来了一点。
这个冲锋也就是英雄联盟的最初始版本。
正好今年的游戏开发者大会在旧金山举办,他们就准备带着自己的游戏,前往开发者大会寻找发行商。
先把游戏发布,赚点钱,然后慢慢的再开发。
但是在他们找了很多的发行商以后,每个开发商无一例外,全都拒绝了他们。
因为他们想要免费发布这款游戏,然后为玩家提供微交易来实现营收,也就是铭文,皮肤这一类的东西。
但是这些传统发行商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模式,他们对此很不认可,也对拳头的提议不敢兴趣。
随后他们垂头丧气的回了洛杉矶,准备寻找风险投资,以维持公司生存下去,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
不过在此之前,他们觉得应该把游戏名的字换了,他们觉得这个名字不好,随后就换成了《英雄联盟·命运之战》。
在前世,他们在08年取得了企鹅和几家公司的投资,《英雄联盟》09年一经发布,直接大火了起来。
11年企鹅把股份收购到了92%,15年100%控股,至此拳头归了企鹅。
期间《英雄联盟》一代代更新,电竞事业也搞的如火如荼,一家游戏巨头从此出现。
凭借一款游戏,成为一家游戏巨头,联盟就是有这个威力。
而在这个世界,在他们刚回来的时候,一个人找到了他们,三千万美元收购他们的公司,但要求是他们继续为拳头工作。
他们思虑良久,呃,其实也没多久,那可是三千万啊,不是三千块。
而他们不光有大量的钱拿,实现财务自由,还依旧能够待在自己创办的公司。
他们三人都是一个样子,对于公司所有权并没有多么的在乎,只要能继续为自己所热爱的事业而奋斗,这就够了。
所以他们有什么理由不答应?
而他们此刻,就在等着新老板的到来。
昨天晚上接到电话之后,布兰登最沉不住气,今天早早的天还没亮就起来了。
至于他为何这么紧张,这么兴奋的原因嘛,他们财务自由了,公司可没有。
他们身为公司的创始人,公司游戏的制造者,他们自然希望公司能够崛起,公司游戏能够大火。
更别提他们日后还需要在这工作,签了二十年的合同呢,十万美刀年薪,10%递增。
虽然这合同想当于被绑死了,但他们无所谓,他们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
而且这么高的工资,只要公司不破产,他们能够待到公司破产。
他们现如今只是三个游戏宅,还没有多大的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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