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器与名,不可以假人!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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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同一块土地的所有权,被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贵族层层占有,各级相应对田租进行层层盘剥。

  商鞅变法,改井田制为授田制,却是打破了这种多层的占有和剥削,将原本多级占有制,简化成了‘国府--民众’两级结构。

  大秦把田地收归国有。

  由官府任命的郡县官吏直接进行管理,从前被各级贵胄分去的赋税,大多归入到了国库,一来增加了国家税收,二来也实实在在给底层民众减了负。请下载app爱阅app最新内容

  再则。

  秦朝一直在防止田地向少数人集中。

  从第九级‘五大夫’开始,高爵者就不再能分到田地,官府将这些本应增加的耕地数,直接换算成了相应的赋税,也就是能收获的粮食产量。

  律令将其称为‘赐税邑’!

  百姓分到的田地也不是永久产权,他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土地的所有权,等他们死后,这些土地就宣布到期,被官府收回,然后重新分发给他的后代。

  他们的后代想保住田地,就必须努力耕种。

  历史上,十二岁拜上卿的甘罗,为秦立了大功,秦始皇给他的赏赐是‘复以始甘茂田宅赐之’,即把他爷爷当年被收回去的田地,重新赐给了甘罗。

  这里是赐予,不是归还。

  按律令,田地都是官府的,何来失田一说?

  芈宸道:

  “公子有所不知。”

  “失田在大秦一直存在,只是没引起朝堂注意。”

  “战国之世,各国迫于刀兵连绵,多行战时统管,即各国世族拥有地方的治权封地,他们辖区内的田地基本与自家田地无异。”

  “但随着天下一统,土地重归官府,郡县世族和富商大贾占有的土地也都被官府收回,但他们岂会甘于把土地拱手交出?”

  “天下初定之时,秦法尚未划一推行。”

  “那时山东郡县依旧跟过往一般,土地买卖成风,当时,天下民众不知大秦将推行何等田法,故失田之民不敢言自家无田,买田的世族和豪富更是隐匿不报。”

  “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

  “山东郡县的很多黔首实际是无田地的,他们大多是租种的地方世族和富豪的田地,因而大秦在山东郡县看似推行的是授田制,但其实真正施行的还是井田制。”

  “近些年山东郡县黔首怨声载道。”

  “何以?”

  “正是因为失田,多重税收太重!”

  扶苏皱眉,不解道:“既然他们失了田,大可向官府说明实情,又何至于沦落到现今地步?”

  芈宸摇头道:

  “公子可记得田律中有一条律令。”

  “‘无田之民为无业疲民,将被罚为各种苦役刑徒’,正是因为这条律令,所以失田之民不敢上报。”

  扶苏脸色一沉。

  他并不愚笨,自然是听明白了。

  芈宸想表达的是,山东各个郡县的世族豪强,歪曲秦律,威逼黔首不敢向官府说明实情,从而继续在地方发其家、张其财。

  “真是岂有此理!”扶苏拂袖怒道:“我扶苏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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