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第1/4段
陈胜兀自愣神时,距离颍川百里外,一名持剑青年,正在楚地暗查着各地的失田情况,并开始试推行‘使黔首自实田’。
不过。
推行的范围并不广,也未曾引起他人注意。
......
学室内。
下午是令史昌的课。
自从秦落衡等人在狱衙那边触了事后,令史昌就再也没有带他们去体验‘试为吏’了,所有的课程都在学室授习。
令史昌作为法官。
他讲的最多的还是案件。
通过一起接一起的案件,让他们逐步加深对律法的认识,也逐步掌握和熟悉《封诊式》的书写。
同时。
也让众史子知晓法官的重要性。
令史昌说道:
“法是大秦立国根本。”
“法官则是维护法制的核心人物。”
“目下朝廷的法官体系是这样的,咸阳设有三名法官,分别位于朝堂、御史府和丞相府,各地郡县也各设一名法官、法吏。”
“法官的主要任务是保管与核对法令,以及提供法律咨询。”
“或许你们觉得法官名不副实。”
“非也!”
“大争之世开启,各国都在积极变法,为了使新法能在民众中得到支持,公布法令、让民众知法懂法更是成了应有之义。”
“而这就是法官的职能!”
“你们中今后或许有人会成为法吏、法官。”
“但不要小看法令的保管。”
“商君书言:封以禁闭,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剟(duo)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
听着令史昌又开始长篇累牍介绍法官,学室内众史子不由垂头耷脑,眼中露出一抹挣扎痛苦之色。
令史昌太执着了。
他来学室就不像是来授课的,更像是立志要把他们培养成‘法官’的,每堂课的课前,都会讲下法官对朝廷、对民众的重要性。
而且是不厌其烦。
秦落衡扶额。
他听了这么多次,也是清楚何为法官。
秦朝的法官跟后世司法局作用类似,担负着向民众普法的任务。
不过。
这时期的律条传播,全靠人工传抄。
普法并不容易。
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后,令史昌开始了正式上课。
令史昌道:
“法官的日常工作是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
“今天我给你们举一个案例。”
“案件名为杜县女子和奸案。”
随后。
令史昌就把案情讲了一下。
秦落衡等人也连忙回神,认真的听了起来。
令史昌道:
“杜县滹(hu)里一名公士,在十二月癸亥日病故,其棺材尚摆在灵堂上还没下葬,但这名公士的妻,却是不守妇道,把其相好的领到这名公士棺材的内室,趁着这名公士尸骨未寒,在内室上演了一出好戏。”
“但这事被公士的媪发现了。”
“公士的媪在门缝偷窥了半天,却是不敢吭声,直到第二天才去报官,官府自然是把“案件名为杜县女子和奸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