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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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胜兀自愣神时,距离颍川百里外,一名持剑青年,正在楚地暗查着各地的失田情况,并开始试推行‘使黔首自实田’。

  不过。

  推行的范围并不广,也未曾引起他人注意。

  ......

  学室内。

  下午是令史昌的课。

  自从秦落衡等人在狱衙那边触了事后,令史昌就再也没有带他们去体验‘试为吏’了,所有的课程都在学室授习。

  令史昌作为法官。

  他讲的最多的还是案件。

  通过一起接一起的案件,让他们逐步加深对律法的认识,也逐步掌握和熟悉《封诊式》的书写。

  同时。

  也让众史子知晓法官的重要性。

  令史昌说道:

  “法是大秦立国根本。”

  “法官则是维护法制的核心人物。”

  “目下朝廷的法官体系是这样的,咸阳设有三名法官,分别位于朝堂、御史府和丞相府,各地郡县也各设一名法官、法吏。”

  “法官的主要任务是保管与核对法令,以及提供法律咨询。”

  “或许你们觉得法官名不副实。”

  “非也!”

  “大争之世开启,各国都在积极变法,为了使新法能在民众中得到支持,公布法令、让民众知法懂法更是成了应有之义。”

  “而这就是法官的职能!”

  “你们中今后或许有人会成为法吏、法官。”

  “但不要小看法令的保管。”

  “商君书言:封以禁闭,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剟(duo)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

  听着令史昌又开始长篇累牍介绍法官,学室内众史子不由垂头耷脑,眼中露出一抹挣扎痛苦之色。

  令史昌太执着了。

  他来学室就不像是来授课的,更像是立志要把他们培养成‘法官’的,每堂课的课前,都会讲下法官对朝廷、对民众的重要性。

  而且是不厌其烦。

  秦落衡扶额。

  他听了这么多次,也是清楚何为法官。

  秦朝的法官跟后世司法局作用类似,担负着向民众普法的任务。

  不过。

  这时期的律条传播,全靠人工传抄。

  普法并不容易。

  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后,令史昌开始了正式上课。

  令史昌道:

  “法官的日常工作是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

  “今天我给你们举一个案例。”

  “案件名为杜县女子和奸案。”

  随后。

  令史昌就把案情讲了一下。

  秦落衡等人也连忙回神,认真的听了起来。

  令史昌道:

  “杜县滹(hu)里一名公士,在十二月癸亥日病故,其棺材尚摆在灵堂上还没下葬,但这名公士的妻,却是不守妇道,把其相好的领到这名公士棺材的内室,趁着这名公士尸骨未寒,在内室上演了一出好戏。”

  “但这事被公士的媪发现了。”

  “公士的媪在门缝偷窥了半天,却是不敢吭声,直到第二天才去报官,官府自然是把“案件名为杜县女子和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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