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都只是借口!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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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骊山离咸阳并不近,一趟少说都要半个多时辰,他又拎这么多东西,即便体魄强劲,也有点吃不住。

  又走了一刻钟。

  秦落衡终于回到了居所。

  打开门。

  秦落衡当即瘫坐在地,呼呼的喘着大气,整个人累的有些直不起身子。

  就在这时。

  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和喝声。

  “急令,急令.....”

  闻声。

  秦落衡也好奇的望向了屋外。

  不过,他住在外市这边,不大可能有令书发来。

  他倒是不关心这个。

  他关心的是这‘令’是什么?

  而且还加急。

  他在咸阳呆了不少时日了,也见过不少邮人传书,但像今天这种又是‘令’又是‘急’的,还是第一次遇见。

  在大秦。

  皇帝下发的诏令才能被称为‘令’。

  官员的只能被称为‘命书’。

  ‘急’则是加急。

  秦朝的《行书律》中有规定:‘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毕,勿敢留。留者以律论之。’

  律令意思很简单。

  ‘命书’和上面注明‘急’的文书,应立即传送,不急的也要当天送完,不准耽搁,否则依法处置。

  ‘急书’相当于后世的特快专递。

  秦朝传‘书’的方式很多。

  有步行传递,走得快的称为‘利足’,走得慢的称为‘轻足’,高级点的用马车传送,称为‘传’,因而专门用来送信的邮车也被称为‘传车’,骑马传送叫‘驿’。

  除此之外,秦朝还有船运。

  只要能加快书信传送的,大秦邮人基本都能用。

  不过大秦的邮人并不好当。

  有些书信的确不是‘加急’,但官府为了保证效率,也是想了各种方式对邮人进行监督。

  《行书律》规定邮人每天赶路的速度:‘一日一夜行两百里。’

  由于旅途中没法监督,为了避免邮人拖延症发作,以及在路上磨磨蹭蹭,官府也另外规定:上路之后,邮人必须记录自己当天走的路程,途径的重要城邑之间的距离,以供上级考核。

  除此之外。

  《行书律》还规定:‘行传书、受书,必书其起及到日月夙暮,已辄相报也。’即地方县府必须登记收发文书的日期、早晚,以便及时回复。

  在秦朝能当邮人的都是‘神行太保’。

  秦落衡听了一会。

  却是发现这‘急令’就在城中打转。

  当即惊疑道:

  “不会是长吏把我说的那些话告诉给了始皇,始皇一怒,直接下令让百官议政?”

  “这不至于吧?”

  但他仔细的想了想,好像近来也就这个事了。

  秦落衡脸皮一抽。

  无语道:

  “长吏这让我怎么说你。”

  “你多少委婉一点,旁敲侧击一下也行啊。”

  “你这一弄,不是明摆着告诉百官,你跟其他人不是一路人,其他人都有私心,你一身正气、为国为民,但你这不是直接成了百官的活靶子吗?做事哪有这么冲动的?”

  “现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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