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鬼薪于骊山!第1/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史禄面露凝色。

  他迟疑了片刻,才出列道:

  “回陛下。”

  “秦落衡现为官大夫爵,已满足减刑要求,他所受的刑罚有财产刑、身份刑、流刑、劳役刑、肉刑。”

  “按律都当从轻处罚。”

  “财产刑免去,即两盾不再赀罚。”

  “流刑,就是流放,把犯罪者发配到战区或偏远地区。”

  “流刑自古以来都不算什么重刑,大多是用于稳定地方,若是从轻处罚,当免‘迁’,改‘罚赀’,即罚一盾。”

  史禄在提到流刑时很拘谨。

  他为应付朝堂形式,是提前就做好了准备的。

  流刑是当今陛下用的最多的刑罚。

  大秦现有流放地三个。

  一个是房陵,当年吕不韦、嫪毐的遗族,及前段时间才流放过去的末代赵王赵迁都是流放到了此地。

  第二個为蜀地,吕不韦及门客都是被发配到的蜀地。

  第三个为临洮(tao),位于北疆的狄道,当年长安君成蟜叛乱之后,其党羽竟皆被发配到了此地。

  吕不韦、嫪毐、成蟜,都是陛下不喜之人,他心中略显紧张,唯恐提到流刑时,让陛下想起不好的事,但他也不敢刻意加快,就担心适得其反,反倒让陛下起疑。

  好在是他多虑。

  他继续道:

  “劳役刑,从轻至重,为候、司寇、隶臣隶妾、鬼薪白粲、城旦舂,若是从轻处罚,只能由城旦舂,减至鬼薪白粲,即被罚入山打柴以供祭祀鬼神,或做土木工作等苦力。”

  “肉刑有笞、黥、劓、斩趾。”

  “从轻处罚,当从‘黥’降为‘笞’!”

  “只是身份刑,臣不敢妄言。”

  “大秦身份刑,为夺爵、废、收孥。”

  “按律秦落衡刑罚当为‘废’,即爵位官职一律废掉,而且当是一撤到底、永不叙用,若是从轻处罚,就变为了‘夺爵’,即只是免去爵位,但臣不知当不当免去其博士官职。”

  “还请陛下裁定。”

  嬴政漠然道:“自当一律免除。”

  这时。

  李斯出列道:

  “臣认为当保留博士官职。”

  “秦落衡情况特殊,他非是先授官再犯法,而是先触法再被授予的爵位官职,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军功爵制有其特殊性,秦落衡现已是大秦博士,也满足了减刑条件。”

  “他的情况不能按正常情况而定。”

  “若是爵位官职竟皆夺掉,冀阙上张贴的告示,实在难以服众,民众不了解真相,也不清楚事实,稍被人蛊惑,便会认为是官府在刻意包庇,这并不利于当前人心稳定。”

  “若是只夺爵、不夺官职,那秦落衡便成了领着六百石年秩的刑徒,自古以来也没出现这样的情况,臣建议,秦落衡官职保留,但俸禄等一律夺掉,只留一个虚职。”

  “待其获得军功,或以其他方式恢复正身,官府再将其博士官职免去,到时,他恢复身份后依旧是普通黔首,并不会有任何不同,往后也可继续按律法判处,不会再出现今日这种情况了。”

  嬴政额首道:“那便依李斯所言,夺爵、夺秩、夺一切博士官职的利害,仅保留官职,待他恢复正身时,便是律法拨乱发正之时,秦律不当再出现这种异数。”

  李斯面露惶恐道:

  “臣失察。”

  “臣定下去严审律令条文,绝不让此等情况再出现。”

  “请陛下监督。”

  嬴政看了李斯一眼,问道:“那秦落衡现在当如何判?”

  李斯主动道:

  “按史狱正所言,秦落衡的判罚应为‘罚一盾,笞为鬼薪’,他以往无论是公士爵,还是现在的官大夫爵一律夺掉,史子籍也将一并废掉,官府前面赏赐的田宅,也要悉数收回。”

  “眼下已过大祭之日,咸阳的鬼薪大多已去骊山服苦役,臣建议秦落衡也如其他鬼薪一般,去骊山服苦役。”

  “请陛下裁决。”

  闻言。

  嬴政眼露一抹异色。

  骊山?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