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新剧海选现场(一更)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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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新剧海选现场(一更)

  目送两人仓皇出逃。

  休息室内瞬间陷入尴尬。

  嘛呢这是?

  好巧不巧刚刚离开的小接待回来了,“闫总,会议室已准备妥当。”

  “嗯好。”

  闫雯不明所以,这才反应过来:“请吧陈总,咱们换个地方聊。”

  陈长风哭笑不得。

  心说这小姑娘不仅会挑事还会给收场。

  说不故意的谁能信?

  同样爆炸的还有直播间。

  “靠,这接待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吗?”

  “堪称神一样的队友。”

  “那可不,没人家那杯咖啡大家能这么解气吗?”

  “一个字:真爽!”

  “终于出了心中这口恶气,就服主播这张嘴。”

  “为啥陈哥的背景这么干净,没听说身后有啥财团,简直太牛了。”

  “这叫不做富人的儿子,就做有钱人的祖宗!”

  “儒雅少年不火,天理难容。”

  “人间正义是长风,遇到不公之事就得这样发声。”

  “这样的主播活该被粉。”

  “······”

  再说陈长风。

  谈话并没持续太久。

  两个小时。

  他便用前世记忆征服了所有人。

  闫文并不深了解传媒行业的实际运营,但从周辰既激动又兴奋的表情上已经看出。

  他对这次收购很满意。

  不。

  应该说特别满意。

  以至于让他几度失态。

  陈长风做了啥?

  无非就是运用前世记忆,从综艺、曲艺、影视以及运行上提了些发展建议。综艺类像什么奔跑系列、极限系列,声乐类选秀,影视剧种大改革等等。

  当然也包括陈长风接受云众迈出的第一步。

  《喜剧之王》的剧本。

  最后让周辰把心彻底放肚子里的还要说陈长风主动提的三个条件。

  条件一:此次注资他虽然成为最大股东,但要求保留周辰实际控制人的条件。

  条件二:除了重大项目决策,陈长风不参与任何公司管理,全部事宜均由周辰运营。

  条件三:加大公司法务部投入,与沧海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法务协议,负责公司公关及法务事宜。

  云众传媒。

  还姓周。

  周辰被感动到一塌糊涂。

  就连闫雯对陈长风也是刮目相看,忍不住在心底挑大拇指。

  这便是陈长风的精明之处。

  运营公司不如运营人心。

  这才是一个投资人该干的事情。

  分红才是王道,运营公司多鸡儿累。

  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干。

  至于第三条意见则是他相中了闫雯这块宝。

  未来云众传媒想要开展先进节目势必会引来纠纷。

  任何一个东西的成立都会经历风波。

  既然是可预见性的东西,当然要提前打好预备量。

  这个不是用钱就可以请动的律界大佬。

  陈长风实在忍不住想翘一翘。

  害怕闫雯不同意他还在第三条条件上加了个补充条件,那就是所有沧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均可去云众传媒积累实战经验,胜负不论均同薪。

 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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