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第2/2段
“还是小珺省心。”马小龙揉揉她的头发,笑道:“比马小凤强多了。”
陈珺:(#^.^#)
“哼!”马小凤无能狂怒。
马小龙拉了一下朱砂的手,道:“走吧!去影视学院转转。”
“……”
……
转眼半个月过去,影视学院看过了,长城爬过了,烤鸭吃过了,去大姨家玩过了,跟邻居大妈也混熟了。
可能是年龄小,长得又好看,大妈们经常在吃饭的时候给他们端点饺子、盒子、饭菜啥的过来,顺便坐会儿闲聊天。
京城的人都挺能侃,还个顶个的热心,且正义感十足,不然就不会有失德艺人闻之色变的朝阳大妈了。
大石作胡同在天子脚下,家里都是不怎么差钱的,见到四个外地来的孩子来京城旅游,虽说住的房子比她们家又大又奢华,但依旧难挡大妈们的热情,不长的工夫,就把几个孩子当成自家孩子一样对待,尤其是马小龙,那真是跟亲孙子差不多了。
马小龙觉得这是自己的‘气质’作祟,虽然他只把气质升到了lv2,但足以让这些大妈主动亲近。
气质(lv2):你气质不俗,见过你的人都会心生好感,心情愉悦。
挺好的,自从有了气质,他身边的好人都多了。
半个月下来,朱砂的心情好了许多,脸上笑容也多了,就是前几天买了一盒叫《黑梦》的磁带以后,变成了窦仙儿的歌迷。
“迈开大步匆匆忙忙奔奔波波去寻找,寻找一份能让自己感到欣慰的骄傲,不顾一切疯疯颠颠跌跌撞撞地奔跑,奔向那份能让自己感到安全的怀抱……”
大早上的,朱砂又跟屋里放音响了。
马小龙不做理会,坐在书房里敲键盘。
仙剑系列已经出了三部,他不打算继续出了。在他看来,后面的那几部游戏,除了《仙五前》还有点意思,其他的都不咋地,完全是圈钱的玩意儿。
再说写了几年仙剑,他也想换换类型了。
不管是小说还是漫画,他都挺喜欢的,哪怕以后当做主业也未尝不可。
这几天他一直在考虑新作品,仙侠的写腻了,都市作品到处是坑,玄幻?跟仙侠异曲同工,换张皮就分不清谁是谁。
凑巧,这两年网络出现了,虽然只能拨号上网,但也算是步入了网络时代,只要进入网络时代,那以后的发展就相当精彩了。
网络时代来临,网民最喜欢干的是什么?
好人一生平安?给爷爬!
毫无疑问,是网络游戏。
马小龙还记得网吧刚刚兴起的那几年,玩局域网红警、反恐精英、传奇的网民不要太多。后来还催生出了卖点卡的服务项目。
既然网络游戏的时代即将到来,那为什么不写一本网游的小说?顺便把漫画也一并解决了。
世纪之初,国内网文出现了一大波优秀的网游作品,而且作品内容基本是游戏头盔、全息模式、打怪升级,跟后来写职业游戏选手的类型完全两回事。
但是……
世纪初的网游小说什么都好,就一点不好,太YY了。
毕竟是网文快餐,如果拿来出版,风格问题就不兼容,尤其九十年代正流行伤痕文学,要是突然给整出本网络爽文来,怕是会引发巨大的社会问题。
过去几年,他积累了大量的读者群体,但他的读者群体有一个普遍现象——年轻。
而且十几岁的青少年居多,如果他突然给整出一本很很暴力的网络爽文出来,这些青少年买回家去,被爸妈发现了会发生什么?
喜洋洋都逃不过愤怒爸妈的铁拳投诉,更别说网络爽文。
想了几天了,马小龙还是没拿定主意,直到今天突然想起一部在全球范围内都造成轰动的RB动画,突然灵光一闪:何不借之?
说借就借。
当天就敲了一整天键盘,直到傍晚,朱砂进来叫他吃晚饭的时候才停下来。
“写的什么?”一敲就是一天,她很好奇。
“一部挺有意思的作品。”马小龙笑了笑,把文档上拉,露出最上面的标题。
“丝~嗷……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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