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立秋之争(下)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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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期待着接下来的高潮唱段。

  “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茫,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我的眼泪忍不住的流淌!”

  最后一句,宋易的声音扬起来了,再呐喊道:“也许有一天…”

  “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

  在那时光里。”

  伴奏声继续激昂着。钢琴、鼓声、吉他错落有致的推进着整首歌曲来最后的、重复的高潮段落。此时,茉莉花酒吧的全场听众们在跟着唱,“如果有一天…”

  有很多人跑调了,但那种大合唱的氛围已经出来。

  宋易的演唱风格还是有点清冷。如果是一个成熟的歌手,在几万人的演唱会,这个时候肯定会和听众们互动的。

  但他没有。

  他还在继续唱着他的歌谣,只是并非“无人问津”!

  这或许是一个失误。但他兀自的演唱,也将音乐“讲故事”的感觉延续下去,让这首歌的完成度更高。

  “春天里…”

  宋易夹着烟,双手虚扶着话筒,仰着头,唱完最后一句。

  音落,伴奏停。

  全场的掌声响起来!

  哗哗哗。

  口哨声,叫喊声,掌声混合成赞美之声。

  向云龙,郑雪,谢子衿等人都站起来鼓掌。

  朱思思和何舟此时已经站在上场门边,从侧后方看着宋易,眼中是由衷的赞叹和羡慕。

  把酒吧里的氛围炒热,他们两个都能做到。赢得满场欢呼,他们一个可以飙出接近海豚音的高音,一个可以烟嗓能唱得撕心裂肺,这同样能做到。

  但是,能够像此时让满场的人都随着你的音乐而狂热,不由自主的合唱,这他们做不到!

  何舟言简意赅的说了两个字:“厉害!”想了想,觉得词不达意,说道:“他前途无量。”

  朱思思点头,眼神里带着羡慕,道:“他这已经够水平出道当歌星了。”

  国家对版权管理严格,惩罚力度很大。歌手想要红起来,不仅仅需要唱功,更重要的是需要好歌。

  这一方面就取决于歌手加入的唱片公司,是否有能力收到好歌,另一方面取决于歌手自己的创作能力。

  很多歌手都是一首好歌吃一辈子,宋易这是第几首?已经拿出第二首好歌来。

  据说他还准备了第三首歌。

  牛逼。

  如果第三首歌也是这样的经典,他就可以跻身音乐圈内有数的顶级制作人。而他还这么年轻,天才啊!

  这对她而言,是明晃晃的金大腿。她空有唱功,没有创作能力。就是,她这个年纪,去讨好一个清俊的大男孩,有点不知道从何出下手。

  吴璇在听完“春天里”的第二段后,就已经从二楼的经理室下来,按照惯例站在一楼的吧台边,从侧面看着舞台上的大男孩表演。她穿着白衬衣,黑色的直筒裤,曲线起伏。

  她的身材其实非常好。

  此时,看着歌曲结束后正在话筒前稍稍保持着静止的大男孩,吴璇心中有着难言的情绪在涌动着!

  他做到了!

  赢下火枪乐队!

  第一,有点现场表演经验的人都知道,现在场子已经如此火热,接下来火枪乐队除非是拿出更惊艳的作品,否则在人气、打赏上一定会一落千丈!

  而想要拿出比这首歌还要好听的作品,那得是什么级别?金曲都不行的!最少得是经典歌曲!得有传唱度和辨识度的歌。

  火枪乐队拿得出来吗?

  不是她看不起他们的创作能力以及岩石公司的收歌能力!

  刚才宋易就面临相同的局面,但是他做到了!这首原创的“春天里”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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