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经纪人第3/3段
宋易先把银行账号在微信上给吴璇发过去,和许双成准备去找个便利店买点零食、饮料先垫垫肚子。虽然来之前在魔都影视城和大表哥搓了一顿,但刚才演出消耗挺大的。
当然,累归累,他们俩现在的心情挺爽的。正是要好好的品尝“胜利”的滋味啊!
那位‘惊蛰不住鸣’50万的打赏,虎鱼平台抽一半。茉莉花酒吧再在剩下的部分里抽四成,落到宋易手里就是15万!
这笔钱,对于宋易来说,也是不少。
名利双收的“名”暂时还在小范围内,这“利”可是就要到手的。
舒坦。
这时,就见一个高个子的男人从酒吧后门出来,脸上带着笑容,三两步就过来,爽朗的笑道:“宋先生,你好,你好!”
许双成一脸的愕然。卧槽,璇姐很有预见性啊!这么快就有人来找老宋。
“你好。”宋易伸手和来人握了握,主动开口,疑惑的道:“你找我有事?”
来人道:“自我介绍下,我是岩石公司的小股东、经纪人时欣民。刚才在酒吧里听到你又演唱一首自创的好歌,真是精彩啊!不知道宋先生你手上的作品有没有意愿出售?”
宋易很干脆的拒绝道:“对不起,时先生,我目前没有出售的意愿。”
这个世界线里,版权保护严格。整个行业的情况有点类似于他那边的米国唱片业的情况。
一首歌的版权,有时候会非常复杂,并非全部在原创者手中。像此时的“买歌”就是其中一种。
他作为词曲作者,将版权卖出去。目前业内一流的创作人卖歌价格在一首歌10万上下浮动。
但如果是最顶级的创作人,卖歌的费用高达二三十万一首,精品歌曲可以开出百万的价格。甚至还可以要求以词曲作者的身份分享后续的部分版权收益。
这完全看怎么博弈。
但他不是产出“良莠不齐”的制作人,他的歌曲来自“天启”,这都是原来世界线里的好作品。他怎么可能会卖歌?
他唱不了的歌,他才会考虑卖掉。或者赠送,拿去换人情。
时欣民多少有点发愣,这拒绝的太干脆了吧?连忙补救道:“宋先生,我愿意花费12万元来买你那首‘从头再来’。这是行业内一流创作人卖歌的价格。”
他不是以新人的价格来买歌,这绝对是有诚意的价格。
宋易摇摇头,拒绝道:“对不起,时先生,我还有事。”
时欣民顿时微微皱眉。他所在的“岩石”公司,在唱片业算是二线的厂牌,背后靠的是“腾达音乐”这样的巨头。
自有唱片业这个行业以来,掌握发行渠道的公司,就是行业内的巨头。
而巨头们不管是出于资本追逐利润的私心,还是因残酷的市场竞争,最终采取“控制”整个行业的模式是:除拥有自己的大唱片公司外,外围还有许多中小公司围绕着。
行规是:这些中小公司的股权50%归属巨头。
两次被拒绝,他心里已经有点不痛快。皮笑肉不笑的道:“宋先生,我忘了介绍一句,我是火枪乐队的经纪人。”
身高一米八的许双成走近前一步,护着宋易,不爽的道:“怎么,不服气,来找事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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