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养猪第一步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社会,和公平,往往都是向着权势之人。

  是原本属于小伙的铁饭碗名额,因为上面领导亲戚的需求,被一个连工厂大门都找不到的‘新人’顶替了。

  小伙则是被工厂找了一个无厘头的借口,开除处理!

  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刚刚走出工厂的小伙,因为伤人,被拘禁了十五天。

  对镇子和未来的向往烟消云散,正当准备回到老家种地时,车站内,被人偷了钱包。

  还好,小伙眼疾手快,抓住了扒手,并将扒手一顿毒打。

  扒手,向来从不单行,那个年代的扒手,都是有组织有纪律的。

  所以小伙迎来了扒手们的报复,也许是因祸得福,扒手的领头人看上了小伙。

  认为他这不出众的样貌,矮小的身材就是天生的小偷材料。

  扒手成为了小伙的新工作,并且他对此,有着独特的天赋。

  虽然他每天都能偷盗不少的钱,不过被老大苛扣之后,剩下的,紧紧能填饱肚子。

  偶尔偷不到,还会被打。

  他早就受够了被人欺辱的日子,终于有一天,他做出了反抗。

  那一天其实小伙偷到了不少钱,只是不想上交,这一举动,惹怒了扒手老大。

  一顿毒打肯定免不了,可谁都没想到,平时被人随意欺负,连口都不敢还的小伙,从袖口中拿出了一把刀。

  仅仅一刀,就终结了扒手老大的生命。

  也许是上天开眼,因为扒手老大手中有武器,和一些小扒手中早就对老大的不满,出言帮小伙作证,小伙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

  从此,小伙成为扒手们的老大!

  那个时候的他,早已经不是工厂里的他了,他是从下面爬上来的,也体贴手下人的苦,深得小弟们的心。

  靠着仗义的性格,投奔他的混混越来越多,势力也越来越大,成为了当时镇子的公认大哥。

  这个镇子,就是如今的横河县北,这个人,就是洪斌!

  那一张照片,向我证明了一件事。

  就是洪斌和刘野的关系很密切,不过究竟是兄弟,还是大哥和小弟的关系,我不确定。

  我想,后者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一切想清楚后,心中不由的问候了龙坤的全家。

  龙坤和洪斌的关系不好,还有着矛盾,而我作为刘野的手下,却用着龙坤弟弟的身份出现在洪斌的面前。

  若是有一天洪斌将我认出来,想来,自己的下场应该不会很好!

  不过,如今的一切还要仰仗刘野,我只能祈祷着不再和洪斌相见!

  回到家中,兰娜已经起床了,正坐在客厅化妆。

  见我回来,她朝我抛了一个媚眼:“我今天的妆,好看吗?”

  “好看,好看。”我敷衍的回答道。

  “哦?那你觉得和昨天比起来,哪种妆更好看呢?”

  面对兰娜的逼问,我只好继续敷衍:“都挺好的。”

  不是我故意敷衍她,主要是因为,我压根没看出来她两天的妆,有什么区别。

  不就是擦了些红嘴唇吗?

  她瞥了我眼,继续化妆:“又去和小女朋友约会去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