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新儒家:心学(2)第1/2段
, 良知
如此,“三纲领”就归结为“一纲领”:“明明德。”明德,不过是吾心之本性。一切人,无论善恶,在根本上都有此心,此心相同,私欲并不能完全蒙蔽此心,在我们对事物做出直接的本能的反应时,此心就总是自己把自己显示出来。“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就是说明这一点的好例。我们对事物的最初反应,使我们自然而自发地知道是为是,非为非。这种知,是我们本性的表现,王守仁称之为“良知”。我们需要做的一切,不过是遵从这种知的指示,毫不犹豫地前进。因为如果我们要寻找借口,不去立即遵行这些指示,那就是对于良知有所增损,因而也就丧失至善了。这种寻找借口的行为,就是由私意而生的小智。我们已经在第二十三、第二十四章中看到,周敦颐、程颢都提出过同样的学说,但是王守仁在这里所说的,则给予这个学说以更有形上学意义的基础。
据说,杨简(1226年卒)初见陆九渊,问:“如何是本心?”不妨顺便提一下,“本心”本来是禅宗术语,但是也成为新儒家陆王学派使用的术语了。陆九渊引《孟子》的“四端”为答。杨简说他儿时已读此段,但是还是不知道如何是本心。杨此时任富阳主簿,谈话中间还要办公。他断了一场卖扇子的官司后,又面向陆九渊,再问这个问题。陆九渊说:“适闻断扇讼,是者知其为是,非者知其为非,此即本心。”杨简说:“止如斯耶?”陆九渊大声说:“更何有也!”杨简顿悟,乃拜陆九渊为师。(见《慈湖遗书》卷十八)
另有一个故事说,有个王守仁的门人,夜间在房内捉得一贼。他对贼讲一番良知的道理,贼大笑,问他:“请告诉我,我的良知在哪里?”当时是热天,他叫贼脱光了上身的衣服,又说:“还太热了,为什么不把裤子也脱掉?”贼犹豫了,说:“这,好像不大好吧。”他向贼大喝:“这就是你的良知!”
这个故事没有说,通过谈话,这个贼是否发生了顿悟。但是它和前一个故事,都用的是禅宗教人觉悟的标准方法。两个故事说明人人都有良知,良知是他本心的表现,通过良知他直接知道是为是、非为非。就本性而言,人人都是圣人。为什么王守仁的门徒惯于说“满街都是圣人”,就是这个缘故。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人有做圣人的潜能。他可能成为实际的圣人,只要他遵从他的良知的指示而行。换句话说,他需要做的,是将他的良知付诸实践,或者用王守仁的术语说,就是“致良知”。因此,“致良知”就成了王学的中心观念,王守仁在晚年就只讲这三个字。
“正事”(格物)
《大学》还讲了“八条目”,是自我精神修养的八个步骤。头两步是“致知”、“格物”。照王守仁的说法,“致知”就是“致良知”。自我的修养,不过是遵从自己的良知而行罢了。
对于“格物”的解释,王守仁与程颐、朱熹都不相同。王守仁说:“格者,正也”,“物者,事也”(《大学问》,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六)。他以为,致良知不能用佛家沉思默虑的方法。致良知,必须通过处理普通事务的日常经验。他说:“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传习录》上,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一)物有是有非,是非一经确定,良知便直接知之。我们的良知知某物为是,我们就必须真诚地去做它;良知知某物为非,我们就必须真诚地不做它。如此正事,就同时致良知。除了正事,别无“致良知”之法。《大学》为什么说“致知在格物”,理由就在此。
“八条目”的下两步是“诚意”、“正心”。按王守仁的说法,诚意就是正事、致良知,皆以至诚行之。如果我们寻找借口,不遵从良知的指示,我们的意就不诚。这种不诚,与程颢、王守仁所说的“自私用智”是一回事。意诚,则心正;正心,也无非是诚意。
其余四步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照王守仁的说法,修身同样是致良知。因为不致良知,怎么能修身呢?在修身之中,除了致良知,还有什么可做呢?致良知,就必须亲民;在亲民之中,除了齐家、治国、平天下,还有什么可做呢?如此,“八条目”可以最终归结为“一条目”,就是“致良知”。
&e者,正也”,“物者,事也”(《大学问》,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六)。他以为,致良知不能用佛家沉思默虑的方法。致良知,必须通过处理普通事务的日常经验。他说:“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传习录》上,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一)物有是有非,是非一经确定,良知便直接知之。我们的良知知某物为是,我们就必须真诚地去做它;良知知某物为非,我们就必须真诚地不做它。如此正事,就同时致良知。除了正事,别无“致良知”之法。《大学》为什么说“致知在格物”,理由就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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