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你捧捧我呗!第2/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喂,胡主编,我要预支一笔钱。”

  “要多少?”

  “两千万!”

  “这.......不符合规矩啊,虽然社里确实打算再加印三百万册.......”

  “我的新书很快写完了。”

  胡锐顿时来了兴趣:“新书?什么时候给我看看?你先发个开头来我看看呗!”

  林哲幽幽的道:“前几天,秦川出版社给我打电话.......”

  胡锐立马拍板:“三天,三天之内给钱你打到账上!”

  “那行,挂了!”

  “哎哎哎,新书.......”

  林哲挂断电话,发现对面的几个人都死死的盯住他,高燕和柳母的眼神中满含警惕。

  “林哲同学,我很郑重的问一下,你是哪位大佬的白手套吗?”

  “不是。”

  “洗钱?”

  “我是守法公民。”

  “那么你是怎么得到七千万的,据我所知,几个月前你的姐姐一天还做两份工。”

  林哲瞥了高燕一眼,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份版权合同,还有一本《多情剑客无情剑》,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明细记录。

  “嗖~”

  合同和小说顺着桌面滑到了高燕面前。

  “我就是这么赚到七千万的,我有详细的纳税记录,我的钱是干净的。”

  高燕和罗玉娟立刻仔细的开始验看。

  两个人的脸色很快变得古怪起来,罗玉娟是专业人士,当然可以认定合同和纳税记录都是真的。

  两人把合同、记录推给了旁边的柳慧语和柳母,再次看向林哲的目光就完全不同了。

  怪物?

  妖孽?

  闪闪发光的钻石林老五啊!

  可惜我女儿才十四岁,嘶.......他也不过十八呀!

  合适!

  “哇,林老师,你......您竟然是古龙啊!”

  小助理夏沫直接跳了起来,“啪”的拍了桌子。

  “你怎么能把阿飞写的那么可怜呢?你让我流了好多眼泪.......”

  “就是,你小小年纪怎么能写出......这样虐的小说?”

  高燕也开始数落林哲,显然她也是看过《多情剑客无情剑》的。

  屋内的所有人,只有柳慧语和柳母没看过林哲的小说,但是纳税证明却是看得懂的。

  母女俩看向林哲的眼光,都有些歉然了。

  不过高燕随后的话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林哲先生,《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影视改编权,还在你手里吗?”

  “当然,全部版权都在我手里。”

  高燕点点头道:“那么再过一两年,等这本小说的读者数量涨上去,改编成电视剧的话,还真能捧红几个艺人.......”

  如果论捧明星的能力,电视剧绝对比唱歌要强,毕竟一首歌最多捧一名歌手,一部电视剧可以捧一堆演员。

  但是林哲摆摆手道:“这本小说的改变难度太大,我准备了另外一个剧本,捧几个一线二线的艺人还是很容易的。”

  “..........”

  寂静无声、鸦雀不语、落针可闻。

  包间之内,十道灼灼的目光聚集在了林哲的身上,让他终于感受到了一丝丝的不自在。

  “你们不要这么看着我,我考的魔戏戏文专业,编剧才是我的本职专业。”

  凶狠的大猫,林哲的姐姐,林溪大小姐抓住了林溪的衣袖。

  “小弟,你捧捧我呗!”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