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谁都不信第3/3段
他在歌坛没有任何依靠,没有任何名气,没有任何可资调遣排布的人脉,现在还已经被自己的签约公司给内部封杀了。
安小菁是他唯一真正算是认识的歌手了。
而且她是个新人歌手,连一首单曲都还没发,很弱势。
正好,大家都弱势。
前有同学之谊,多少总是加分项。
后又有英雄救美之恩。
加上自己随后被封杀,就使得这一波的心理得分,应该更高些。
几乎是最完美的合作对象了。
合作共赢,先把名气打出去,才是唯一的王道。
因为仅凭原主留在脑海里的极为粗浅的那一点唱片公司知识,徐正华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安小菁喜欢,才只是第一步而已。
后面还有制作人、管理人、唱片公司。
管玉兰让自己不要相信任何人,事实上,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男人,一个曾经的成功者,徐正华现在连她都不信。
一旦闹得太僵,被掐断了安小菁这根线,自己还认识谁?
接下来卖给这个人,还是卖给那个人,给的条件到底是高是低,自己又懂什么?还不是得全听她管玉兰的那张嘴怎么说?
压手里怎么办?
是,《短发》肯定是好歌,按说不愁卖,就算《短发》不好卖,自己还有的是各种好歌,但商场上的规矩,从来都不是这样的!
这是生意!
但自己要去争取的最大的利益,却并不是钱。
卖给这个人,还是卖给那个人,对方对这首歌的喜爱程度如何,本身的性格脾气如何,自己能不能参与到制作过程中去,尽最大可能的保证本身就该取得成功的一首歌拿到它应有的成功?做好了之后,又会不会被收入专辑或发布单曲,何时能够上市销售?
这一连串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
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入行!
先入行,有了自己的名气,再谈其它!
当然,这些思考,实在是没必要跟管玉兰一一的擘画明白。
做个为美色奋不顾身的憨憨,还蛮好的。
所以,“是,我喜欢她。想拍她。帮帮忙?”
管玉兰满脸无奈,手在额头上揉了揉,“行吧,我现在甚至不知道你写的是一首什么歌,想卖给别人,人家也未必要!”
说到这里,她愣了一下,忽然抬头,“我记得之前你说过不止一次,要是你自己会写歌就好了,对吧?你这不是能写吗?看样子还写得不错?”
“呃……”
漏洞。
但是是前任留下的。
没等他想到理由去解释,管玉兰的眼睛忽然瞪大了,神态异常严厉,“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是‘借鉴’了别人的作品!”
“我保证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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