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我要红!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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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九月份,徐正华基本上算是泡在了录音棚里。

  但除了给安小菁录歌之外,倒也顺手办了几件事。

  比如给了袁维一份三年1+1专的新人合约,没有签字费,且条款苛刻。

  比如在九月中旬,小岛唱片的周总正式宣告退休,而何建良上位之后,他帮助刘德峰取得了跟小岛唱片的和平解约。

  并且随后,就让正华音乐出手签下了刘德峰。

  周总要退休了,刘德峰如果不走,肯定要换管理人,而且大概率是会换到何建良的手底下,这当然不算坏事,可问题是,他之前的那张专辑是赔钱的,就算换了何建良,他也并不认为自己就能起死回生。

  而偏偏,他觉得自己才三十来岁,实在是还不到退休的时候。

  他对唱歌,还有热情,对唱歌这份事业,也还有追求。

  钱也没攒够。

  于是他就瞄上了徐正华。

  之前一再联系管玉兰,希望见面,后来有机会见面,也是各种示好,全无歌坛前辈的架子,为的就是这个。

  正好老领导一走,他觉得自己跟小岛唱片也没有什么香火情分了,继续留下来也未必好,就干脆一狠心,想要拿個和平解约,转投徐正华的正华音乐旗下,去寻找一下自己的事业第二春。

  这个大腿算是让他抱成了。

  把当初的签字费退还一半,他顺利地解约又签约。

  正华音乐给他的歌手约是三年1+1专,没有签约金,但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以年薪六万的超低价,聘请刘德峰出任了正华音乐的艺术总监。

  刘德峰个人擅长的风格,是的确落伍了。但不代表他这个人就完全不行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让他自己给自己继续做专辑,他有九成的可能还会扑,但让他帮忙监制一下作品,就肯定是没问题的。

  甚至正好可以给徐正华的“新锐”,做一个平衡。

  然后在九月份,他还办了第三件可以算大事的事,那就是为杜雪岚“量身打造”,“创作”了一首新歌,并顺利地跟小岛唱片谈定合约,签了合同。

  真的是“量身打造”。

  因为《眉飞色舞》的成绩太过惊艳,站在杜雪岚和陈邦道的角度,实在是左右都怕——继续出一首舞曲的话,很容易把杜雪岚的风格给彻底固定,到时候想要转型可就难了,可要是不出舞曲的话,又怕成绩会拉胯。

  问题就在于,舞曲这个风格,一旦市场认了,要红是真红,可一旦要是市场不认,说扑起来,那也是真能扑得你灰头土脸。

  而且,这张专辑会是一张新歌加精选了,是杜雪岚跟小岛唱片的歌手约里的最后一张——接下来就会面临新合同了,而无论是跟小岛唱片续约,还是从当下正围绕着杜雪岚打转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唱片公司里选一家签约,这张专辑卖的怎么样,都将直接决定接下来杜雪岚的待遇,和签字费。

  绝对要慎之又慎。

  最终,经过一再的商讨,三个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还是要走一个偏稳妥的方案。

  走流行风。

  曲风依然要明快,要能够让杜雪岚继续保持冷艳的气场和风格,但风格又不能太硬朗了,所以……那也就是情歌了呗。

  于是徐正华为她写了一首《七月七日晴》。

  看样子杜雪岚很喜欢,陈邦道也很满意。

  她的最后这张专辑,会被命名为《眉飞色舞+》,以《七月七日晴》为主打歌。

  合约的条件,完全达到了徐正华和陈邦道当初的约定。

  正华音乐拿走这首单曲49%的版权,以后可以获得长期收益,且由此占据整张专辑属于制作方部分的4.9%的分成。

  徐正华个人拿到18%的超级版税合约,外加整张专辑4%的版税。

  在整张专辑里,加上《眉飞色舞》和《眉飞色舞》混音版的合计2.8%,就是一共6.8%。

  除此之外,整个九月份最重要的事情,大约就是正华音乐正式挂牌了。

  装修的大改动并不算多,很快就完成了,又晾了一段时间之后,正华音乐就正式搬了进去,也把牌子挂了出来。

  但是并没有趴体和庆祝。

  徐正华不太喜欢那种热闹。

  甚至整个公司除了徐正华之外,暂时也只有两个员工。

  一个艺术总监刘德峰,一个制作总监大刘,刘然。

  正好可以合称二刘。

  9月28日彻底完成安小菁那七首歌的录制之后,第二天就接上了杜雪岚的《七月七日晴》,一忙又是三天。

  好悬赶在周五的晚上,也就是中秋节假期到来之前,把《七月七日晴》也给录出来了。

  然而徐正华并没有打算给自己放假,反而是转身就进了启明星唱片在帝都分部那边的“编钟”录音棚。

  他的新专辑在假期的第一天,正式开录。

  反正大刘彻底投靠之后很是心热,而刘德峰也一直都很好奇徐正华给他自己写的歌,会是什么风格,所以俩人其实一直都在等着呢。

  那就不管什么节假日了,卷起来。

  但中秋节sp; 装修的大改动并不算多,很快就完成了,又晾了一段时间之后,正华音乐就正式搬了进去,也把牌子挂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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