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读书不装逼,看了也白看第4/4段
“鸡……”
他朝着鸡喊着。
听到声音的鸡,扭过头望着,随后仿佛是看到某种可怕的东西似的,直接拍打着翅膀,迈着小腿,快速的奔跑着。
看着鸡逃跑,林凡摇着头,绝对不能让其这样继续发展下去,否则遭遇到丧尸,绝对会很危险的。
脚步移动,化作一道道残影,瞬间出现在鸡的面前,一把抓着鸡的脖子,将其拎在手里。
“这是母鸡啊。”
林凡观察后,得出的结论,母鸡颜色单一,尾巴毛短,矮小,肥肉,鸡冠很小。
他摸着母鸡的羽毛,“别害怕,我叫林凡,带你回去,以后就没有危险了。”
看看时间也不早。
朝着阳光小区走去。
回到家。
顾航看到林凡拎着一头鸡回来,惊讶的很,“小凡,这母鸡从哪来的?”
林凡笑道:“路上碰到的,外面太危险,就带着它回来,留在小区里饲养,也蛮好。”
顾航竖着大拇指道:“厉害,这是母鸡,可以下蛋,这以后说不准就有鸡蛋吃了。”
林凡遗憾道:“就是只遇到母鸡,没有遇到公鸡,如果有公鸡就好了,母鸡下的蛋就能孵化出小鸡崽。”
菲菲昂着脑袋,好奇道:“林叔叔,为什么有公鸡,母鸡下的蛋就能孵化出小鸡啊?”
林凡摸着菲菲脑袋道:“因为鸡蛋分为未受精跟受精的鸡蛋,如果没有公鸡,母鸡下的蛋就是未受精的蛋,这是小常识,菲菲得好好记得啊。”
“嗯,菲菲记住了。”菲菲点着脑袋,随后眼前一亮,“叔叔,我先去玩了。”
此时的菲菲快速朝着远方跑去,看到婷婷带着弟弟妹妹们在一起玩耍着,她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她们面前。
“你们知道为什么有的鸡蛋能孵化出小鸡崽,有的不能孵出吗?”
得到新的知识就要显摆,如果不显摆那学着有什么用?
有句话怎么说的。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读书不装逼,念了也白念。
一群小朋友瞪着大大的眼睛,很是不懂的看着菲菲姐,对她们来说,这样的知识已经出现在她们的盲点中。
菲菲很满意她们的眼神,这样的眼神就是求学若渴的眼神啊。
她找到了当姐姐的爽点。
就是要让这群小弟弟妹妹们无限的崇拜着她这当姐姐的。
就在菲菲准备卖弄新知道的小常识时。
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传来。
“我知道,因为能够孵出小鸡的鸡蛋是受精的,不能孵出小鸡的鸡蛋是未受精的,所以需要公鸡,如果没有公鸡,母鸡只能生出不能孵化小鸡的鸡蛋。”婷婷说道。
“哇,婷婷姐好聪明。”
“婷婷姐好棒。”
一群小朋友眨着大眼睛,很是崇拜的看着婷婷。
菲菲张开嘴,已经有点石化。
婷婷笑道:“哎呀,不是什么太难懂的知识,我四岁的时候就知道了,你们有看过百科全书嘛,我以前天天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有意思。”
随后婷婷疑惑的看向菲菲,“菲菲姐,你怎么突然问这么简单的问题啊。”
菲菲找着理由道:“我就是问问看,问问看的,没别的意思。”
曹卿崇拜道:“我要是能跟婷婷姐一样聪明就好了。”
黄安安:“我也是。”
众小朋友:“婷婷姐,最聪明了。”
站在一旁的菲菲已经痛苦面具加持,本想着好好炫一波,没想到竟然给婷婷当了垫脚石。
婷婷挥着手,很是随意的说着,“哎呀,没什么的,我以前学过一首诗,叫做《劝学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首诗就是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不然等到以后就后悔莫及了。”
“哇……婷婷姐,你好厉害,懂得好多啊。”
弟弟妹妹们崇拜的呐喊着,眼睛里都在冒着光芒,那是崇拜到极致的光芒。
石化的菲菲仿佛是在仰天吐血,我的好婷婷妹妹,你就让菲菲姐好好的,完美的在弟弟妹妹们面前展现一下学识,真的有那么难嘛。
“你们在说什么呢?”林凡拎着鸡跟顾航走来,刚来就看到一群小朋友围着婷婷,好像是遇到很开心的事情似的。
小朋友们围着林凡道:“林叔叔,婷婷姐好聪明,懂得特别多,我们真的好崇拜她啊。”
看着眼前这群开心的孩子。
林凡跟顾航脸上同样露出笑容。
他们的努力不就是为了她们嘛。
林凡笑道:“婷婷,好好加油,好好的给弟弟妹妹当表率,菲菲你也要哦。”
婷婷昂着脑袋道:“嗯,林叔叔放心,我会一直努力学习,将更多的知识教给弟弟妹妹们的。”
林凡微笑道:“真是好孩子。”
菲菲道:“我也一样。”
林凡同样夸赞着,“真是好姐姐。”
随后,林凡跟顾航离开,他们现在要去给鸡搭建待的地方,好好养着,以后能给阳光小区的孩子们带来鸡蛋,孩子们都在发育的时候,均衡的营养是很重要的。
夜晚。
安静的小区,一盏台灯亮着。
“菲菲,早点睡觉。”李梅见女儿还在书桌前,看着书,也是提醒着,学习是重要,但也要注意时间。
菲菲扎着头发,额头戴着奋斗的白巾,“妈,你先睡,我看会书,不用管我。”
李梅瞧着女儿的模样,摇摇头,有点看不懂啊。
这又是受到什么刺激了。
此刻的菲菲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
她要努力,要奋斗,要崛起。
她要成为阳光小区弟弟妹妹们心目中,名副其实的菲菲姐。
菲菲握着拳头。
眼神坚毅。
给自己打着气。
加油!加油!加油!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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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最新章节内容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大神新丰的我一个人砍翻末世
第114章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读书不装逼,看了也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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