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7 天意高远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当广陵府这些富户们还在愁困于怎样应付府君杨岭的盘剥敲诈时,府衙里却已经是变了天。

  就在杨岭宴客的第二天,广陵府衙再次向城中诸大户发出邀请,而这一次的请帖落款则换成了府衙长史魏宫。

  当诸大户再次来到府衙的时候,发现坐在堂中主位上的并非长史魏宫,而是另一个华袍玉冠的中年人。

  “朝廷选士任官失察,以致广陵群众受害。而今罪员杨岭业已收监,本官奉命入府治乱,理当向地表诸贤致歉。”

  在长史魏宫介绍完自己的身份后,曹国公皇甫英便向在场众人环作一揖。

  众人听到这里,已是喜笑颜开,只觉得这位家世显赫的皇朝贵族远比贪婪无度的府君杨岭面目可亲的多,纷纷避席而起、拱手还礼,各种恭维话语更是争相涌献。

  皇甫英召见境内诸家,自然不是为的收拾杨岭这烂摊子。

  彼此稍作认识后,他便又将脸色一沉,语调严肃的说道:“广陵府当下困扰,朝廷也有查明,源头是在大江上游的庐阳府。彼处蛮族聚众谋逆,沿江播撒疫气,下游受害者不只广陵一府。为防逆乱滋长,本官奉圣后密令,总督淮南诸府军事,即日起便尽发府兵,溯源定乱!”

  听到情况这么严重,在场众人顿时惊惧变色,皇甫英却不给他们彼此交流讨论的机会,直将一份数簿甩出并叹息道:“本官骤承大用,心内亦不失忐忑,恐淮南承平年久,百姓志力未必乐助兵事。搜查犯官杨岭罪状时,观此纳贿细则,才知府内民生殷实。情势危急,捐此犯官欲壑的旧罪可以既往不咎,但镇压江表逆乱的国事,亦需义不容辞!”

  众人听到这里,顿时又傻了眼,明明是杨岭单方面的敲诈,怎么到了这位国公口中却成了私相授受的纳贿?最关键的是,广陵府虽然换了官长,但他们破财免灾的命运似乎改变不了。

  而且看这位国公杀气腾腾的模样,可能之前各自认领的数额还不能满足。

  不说众人各自心中叫苦,皇甫英继续说道:“兵事在即,不暇宴饮。尔等诸位各自归户之后,速速整顿钱款物料,以待官府遣员募取!若有拖延,以贻误军期论处!”

  得,这话说出口,众人心中最后一丝侥幸也都荡然无存。之前的府君杨岭虽然以权凌人,好歹还有几分转圜余地,可现在这位国公却是手握刀把子,一顶“贻误军期”的帽子扣下来,不留任何余地。

  打发走了府内诸家群众,皇甫英便又将亲信党羽们召集起来,商讨后续的计划。

  “眼下虽已夺取府城,但后续仍然不可懈怠。一旦朝廷掌握确切讯息,玄力、大军须臾即至。一定要抓住这有限的时间,将周边局势彻底搅乱,迷惑朝廷视听监察,才可获取更大谋事空间!”

  虽然因为府君杨岭本身的昏聩失察,让自己得以轻松夺取府城,但皇甫英也并未因此而心存骄傲自满。

  他出身皇朝第一流的勋贵门第,也更清楚皇朝战争机器发动起来会爆发出怎样强大的能量。夺取广陵府城之后,他便由暗转明,接下来所将要面对的,才是真正凶险的考验。

  “天师宋东阳虽已北逃,但凭其一面之辞亦不足取信朝廷即刻派遣大军南来,但必然会有道官受命南来巡察。陆阳君,我需要你继续向北散播疫气,让临淮府也闹乱起来,并引城外乱民北上扰乱临淮府县,让南巡道官不能确察滋乱源头!”

  “魏长史,你要率领党徒西进,打出迎废帝于江表的旗号。妖后擅行废立,亵弄宝位,将圣皇血嗣幽禁下府,天下人多有忿怨同情。妖后若知义军勤王,必然分遣力量前往废帝幽居所在,不能全力镇压广陵。”

  “即日起,大开府库,分发器械于民!境内凡所骁勇壮丁,皆募为兵,府县凡有阻挠举义者,杀无赦!国士不安,天命自移,我要在最短时间内,切断朝廷对淮南道鼎的把持!只要此间法禁不复存在,自可划地称霸,长论胜负!”

  皇朝因为掌控着道鼎法禁,在整个中州大陆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哪怕是超凡脱俗的玄元道庭与诸多玄门道传,都要恭伏于皇权威严之下。

  但皇朝对道鼎的把控并非牢不可破,否则天下便不会发生朝代更迭的事情。道鼎乃是人道至宝,而非皇朝私器,一旦皇朝政治失和、天下民不聊生,那皇朝对道鼎的控制与影响便会大大削弱。

  皇甫英种种谋计的最核心意图,就是要在最短时间内将整个淮南骚乱扩大,极力抵消皇朝对此方道鼎的控制。

  眼下淮南法禁仍在,他无论怎样的折腾,面对朝廷都难扭转其势力弱小的局面。

  可若能够解除道鼎法禁的压制,甚至更进一步获取淮南道鼎对自身的承认,局面自然会有所扭转,起码在顶尖的玄门战力层面,朝廷于此方不能再享有绝对的优势。

  在场众人都是皇甫英的同谋心腹,听到他种种筹谋计划便都轰然应诺,摩拳擦掌的要大干一场。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阅最新章节。

  然而当众人各自领命离去时,皇甫英又单独留下了周坤,神情就变得不甚乐观:“我本以为妖后乱政祸所骁勇壮丁,皆募为兵,府县凡有阻挠举义者,杀无赦!国士不安,天命自移,我要在最短时间内,切断朝廷对淮南道鼎的把持!只要此间法禁不复存在,自可划地称霸,长论胜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