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首次提堂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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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陆剑飞的调查,事发之后林美娟搬出家里后,被王燕娥送到了新界外婆家暂住着。

  相信这个年轻女人便是林美娟的小姨王燕丽,今日也是陪同王燕娥来出席法庭。

  左右两边本来都是一家人,但是自踏入法庭的那刻,双方至始至终都没有交谈过一句话。

  而且现在又相隔坐着那么远,看起来泾渭分明,双方明显是有了不同的立场。

  这种关系的变化,表明一个家庭分化瓦解成了两个对立面,也影响案件发展。

  李仁杰作为案件主管,则带领着整个专案小组成员出席法庭首次提堂,旁听这场聆讯过程。

  尹美凤女督察坐在法庭中间主控官位置,由她代表警方刑事侦缉部门,担任法庭检控官。

  法庭没有人说话,职员默默在做开庭的一些准备,几乎所有人都在紧张地等待着开庭的时间。

  此时犯人栏上的中年瘦弱男子便是被告林有才,由铁栏与四周隔开,由一名庭警负责看守他。

  他不时着急站起来,手握着铁栏,眼睛频频看向旁听席上的几人,显示其内心的极度不安。

  这时,法庭职员大喊:“COURT!”

  所有都站立起来,接着穿着西装外套的冯礼荣法官从侧边办公室走廊出来,走上裁判席坐下,大家随即也坐了下来。

  裁判司署的裁判员都称为裁判官,他们虽是法官,但是不用带假发和披法袍来审理案件的。

  因为裁判官在首次提讯担任的角色并不是去求证,或者像大法官般去判决被告人有罪与否。

  裁判官的角色更像是急症室的护士,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合适的分流到不同级别的法院审讯。

  这个过程称为「交付审判程序」。

  一切就绪后,裁判官冯礼荣俯视着台下,法庭书记向主控官尹美凤点点头,表示可以开始了。

  尹美凤站起来向法官点头致意,然后向被控人宣读控罪书:“被告人林有才,于1980年6月17日在港岛北角糖水街......”

  宣读的控罪书必需有被告人姓名、被告人地址、罪行详情、罪行发生时间、罪行发生地点及罪名成立的有关判刑。

  法庭控罪书的内容必须用字表达准确,引用的条例要无误,检控语言也要使被告清晰明白。

  尹美凤对这类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在法庭上说话铿锵有力,展现出她一贯的干练本色。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200章第118条,控告你伦乱罪.......”

  “以及根据《刑事罪行条例》200章第118条,控告你強姦罪.....”

  可以看得出被告林有才更加慌乱,不觉脸上冷汗都出来了,想必此刻心里已心乱如麻了。

  警方对林有才提出的检控是倫乱和奸強两条罪,两条都是严重刑事罪行,刑期相当重。

  尹美凤宣读完控罪书内容后,抬头朝被告席冷冷地看去,“林有才,你认不认罪?”

  林有才不敢面对她那咄咄逼人的目光,喉咙忽然艰难吞了吞,缓缓摇了摇头:“我不认罪。”

  没有人意外林有才这个回答,如果他肯轻易地乖乖认罪,那么专案小组也不必大费周章了。

  在首次提讯中,当主控官向被告读出控罪后,被告必须要回答「认罪」,或者「不认罪」。

  冯荣法官听完双方的陈述冯礼荣俯视着台下,法庭书记向主控官尹美凤点点头,表示可以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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