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律政俏佳人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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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仁杰送完机,回去继续上班。

  下午,他继续召集整个专案小组来开会,研究下一次上庭的准备工作。

  林有才案已完成初级裁判法院的程序,正式移交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即是最高法院刑事庭。

  香港警方负责的这种严重刑事案件,并不像警匪片集演的那样,只要把案件给破了,把坏人抓获,一切就OK了。

  其实破案拘捕犯人是警方最基本的工作,到了庭上把证供顺利呈堂,才是最关键性的一环。

  由开始向法庭提交控罪书,最后顺利举证完毕,让法官做出公正裁决,宣判被告入罪,接受法律的制裁,才能算是大功告成。

  但是一般整个司法审讯可能会是个漫长过程,甚至是抓了又放,判了又上诉,如此反复。

  很多影视作品为了突显大快人心的效果,往往都选择将这繁琐复杂的司法过程,一笔带过。

  尤其在这个法庭聆讯的过程,控方需举证有力,减少疑点,以免被拖入漫长的司法聆讯当中。

  而且一旦在证供出现差错,被对方捉住漏洞,导致最后控罪不入,到头来还是白费功夫一场。

  现在整个专案小组都充满了信心,准备一鼓作气,拿下最后一场官司,解决这件案件。

  李仁杰在站在会议台前面,“这段时间辛苦大家了,初级侦讯阶段的结果对我们十分有利。”

  他转过头,指了指尹美凤的方向,“尤其是是尹帮办在庭上的表现,相当专业和出色。”

  尹美凤表现得很稳重,但是听到李仁杰对她的肯定和赞誉,脸上还是忍不住有小小喜悦之情。

  不过她也知道自己负责的这个差事,到了这个时候是告一段落了,但也总算是不辱使命。

  大家也是很赞同李仁杰的说法,尹美凤在这段时间尽心尽力的表现,他们都是有目共睹。

  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担任法庭主控官,这份额外差事,对个人整体的能力是非常注重的。

  尤其对各种法例的熟悉和运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逻辑思维等等,都要有所具备。

  尹美凤完成了她在初级法庭担任主控官的使命,接下来律政司那边将会安排新的检察官,接替的检控工作。

  她只是警务督察,除非她有大律师资格(俗称大状),否则也只能在裁判署和地方法院上,担任检控官。

  “笃—”

  会议还没开始一会,门就被敲响。

  只见曾晓瑜轻轻推开门,她走过来向李仁杰轻声地报告道:“李sir,是律政司的贝小姐来了。”

  呵,讲曹操,曹操到。

  只见曾晓瑜身后,站着一个面容十分标致的女人,脸上带着微笑,有一种高贵气质。

  她穿着一套淡灰色剪裁精致的套装,乌黑的头发盘在脑后,手里拿着文件,美丽干练。

  大家看见都忍不住一怔,什么时候律政司,竟然有这么高质素的检察官,真是平生少见。

  李仁杰笑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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