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陪审团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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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梆!”“梆!”“梆!”

  法庭内忽然听到三下清脆的敲门声,大家都纷纷静了下来,那是法官将要进入法庭的信号。

  法庭书记赖香伶大喊一声:“COURT!”

  法庭内的全体人员起立,接着一个身着红色法袍、白领巾,头戴假发的法官走入法庭。

  香港社会使用的是普通法(commonw,又称英美法系),检控官和大律师在高级法庭上戴假发,给人一种庄重礼仪化的印象。

  而大法官穿上法袍、戴上假发,视作是要掩去本来面目,去除私心杂念,成为法治化身,公正无私判案。

  等大法官走到座位前坐下来后,全体人员这才纷纷落座,法庭内气氛顿时开始有些紧张起来。

  今日是由按察司韩亮廷主审案件,在以洋人为主的按察司中,他是为数不多的华人按察司。

  负责最高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官叫「按察司」,负责裁判署审理案件的法官叫「裁判司」。

  按照通俗的理解,按察司就是大法官,裁判司是普通法官,这就是两者在级别上的区别。

  今天幸好是华人法官审案,如果换作是洋人法官来审案,一句话在法庭传译员口中翻来覆去,整个审讯时间过程不知道要多么冗长。

  主审按察司彭亮廷首先简单解释说:“各位早晨,本庭需要组成一个陪审团,审理一宗姦強及倫亂案,被告现在坐在犯人栏里,审讯会用中文进行。”

  接着彭亮廷开始向候选陪审员陈述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一些陪审团「做」与「不做」的规定。

  其中包括有:

  陪审员成员不可以在法庭以外与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谈论案件。

  陪审员成员不可以在休息期间,在小群体范围內谈论案件。

  陪审员成员只能在法官允许的合议时间,7个人一起讨论案情。

  陪审员成员对被告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決,必须以证据为依据,不能以感情为依据。

  大法官彭亮廷见大家都无异议,向司法书记示意道:“挑选陪审员的程序现在开始。”

  法庭书记员赖香伶看着犯人栏方向说:“被告请起立。”

  她等林有才站起来,继续说下去:“一会儿我将会读出的人名,将会成为本案的陪审员,如果你反对他们其中任何一位出任陪审员,就一定要在他们宣誓之前提出,你明不明白?”

  林有才握紧手,点头,“明白。”

  本案的陪审团在一般陪审员名单选出二十余人,再由今天到场的二十余人中选出七人组成。

  在场的二十余位候选陪审员的姓名卡会放在抽签箱子,司法书记将会每次抽出一张卡。

  人们的目光都看向司法书记员赖香伶,她从纸箱抽出一张姓名卡,展示给法官看,法官点头同意。

  “21号,黄伟文。”

  赖香伶公布本案陪审团的产生的第一位陪审员。

  公众席上站起一个西装男子,走到法官席下,向法官微微鞠躬致意,然后在陪审团席位坐下。

  第一位陪审员顺利选出,控辩双方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司法书记赖香伶又继续抽签第二位。

  “9号,张婉怡。”

  一个穿着打扮端庄时尚,看起来像是中环白领女士,走到法庭中央,向法官微微一鞠致礼。

  这个时候辩方大律师蒋文滔忽然站了起来,向法官提出反对意见,“法官阁下,我反对。”

  大法官彭亮廷看着台下站立的女子,“辩方大律师反对你出纸箱抽出一张姓名卡,展示给法官看,法官点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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