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咸鱼破相你帮他找对象第2/3段
于落下了,拿起火柴划拉出火,帮徐三野点上香烟,然后自己也点上了一根。
徐三野正想着小咸鱼没大事归没大事,但这事跟他们没完,张均彦话锋一转:“徐所,这个案子虽然破了,但关于接下来如何查处,我们刚开了个会,陈局让我跟你沟通下。”
“最难啃的骨头都啃下了,查处能有什么问题。”
“有啊,主要是两个方面。”
“哪两个方面。”
“一是我们之前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找嫌疑人换美元,他们只是违法但没犯罪,按规定应由工商部门处罚。”
工商局好像什么都能管,可又什么都管不好。
但在这个案子上,无论对换外汇券给嫌疑人的人,还是找嫌疑人换美元的人,公安都无权处罚,只有外汇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才有权处罚。
如果具有走私性质的套汇、套汇行为,那要由海关查处。
徐三野很清楚该移交的只能移交,低声问:“移交给东海的工商部门?”
“东海同行帮了我们大忙,人家联系了工商,工商局的人已经找过来了,我们只能先取证,取完证就把人移交给他们。”
“那八个人从嫌疑人手里换走的美元呢?”
“外汇管理局东海分局的人也来了,刚才开会就是研究这事的。”
徐三野追问道:“研究出什么结果。”
涉及到成绩和战果,张均彦早知道他会有此一问,笑道:“嫌疑人把美元换出去得到的三十几万人民币属于缴获,我们肯定要带回来,跟他们没关系。
至于那八个人从嫌疑人肯定要面临行政处罚,他们从嫌疑人手里换到的美元,要按规定强制兑换成人民币。”
“成绩呢。”
“成绩照算,各统计各的,各写各的报告。”
“这么安排可以,第二方面呢。”
“二是那六个印度海员很精明,他们并没有按照什么汇率跟三个嫌疑人进行一手交钱一手交汇的交易,只是出面帮着把外汇券兑换成了美元,跟三个嫌疑人要了六千美元的好处费。”
张均彦顿了顿,接着道:“他们之前不认识三个嫌疑人,回国之后也不可能再联系,更没有把倒汇、套汇作为常业。
并且声称不懂我们中国法律,以为沈如兰是船代公司的工作人员,声称他们受骗上当了。”
徐三野下意识问:“追究不了他们的刑事责任?”
“东海市局的人也来了,查处这种涉外案件人家比我们有经验,人家说凭现有证据很难追究那六个印度海员的刑事责任。”
“就这么放他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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