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合同(下)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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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默又补了一句:“乔治,我是72年12月26日出生的,也就是这本书是我未满十周岁时写的。 一旦这些书不断地出版,我相信会在贵国产生大量的粉丝。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的文笔能力会逐步提高,到时候必然还会对这些书进行修改。每修改一次,就能出版一次,就会有粉丝购买一次。不用说这些书若是改编成电影后所产生的轰动。”

  后面的乔治没有太在意,他在意的是前面,李默才十岁,这个潜力……得多吓人哪!

  “李,我相信你说服了我,不过我不能做主,必须打电话回去。”

  “行,我陪你去镇上打电话。”

  “射特,”乔治狠狠地说了一句,他不能说这时候中国太落后啊,这也太没礼貌了,但得再去镇上,再从镇上回来,想一想这来回好几里路的糟糕吧。

  “乔治,你也别恼,毕竟天色已晚,你也要先回镇上订好招待……旅馆。”

  “各位领导,他们住镇上的招待所没关系吧?”

  “李默同学,你放心,我们来安排,”镇上一个领导说道。

  乔治是来签合同的,那就是外宾!

  李默等人陪着乔治去镇上打电话,半路上李默说道:“乔治先生,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如果贵公司同意我这些条件,请先行寄一万美元订金过来。”

  其实这些条件都不算过分。

  乔治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表示理解地点点头。

  李家条件太艰苦了,需要钱!

  也不是这样啦,是李广平需要看到一万块钱。不一定要用,得让父亲见到这个钱,以后也就省得唠叨。

  到了镇上,有电话了,镇政府有,邮政局也有。

  领导们带着他们去了镇政府,“外国友人”来了,不能打一个电话还得掏腰包哉。

  乔治在电话里说了好一顿,将情况全部说了出来,然后扭过头对李默说:“默李,我的boss说了,他同意你的条件,但余下的书必须全部交给我们公司来出版。”

  “这个条件我不能答应,你们也不能答应,万一我下本书写得不好,难道你们还会给予我这个条件,我只能说,在同等情况下,我会给予你们公司的优先权。当然,我手中写的这本书,可以用这个条件签合同。”

  两人商议合同。

  李默也一条一条的纠正,但不管他如何纠正,这个合同上必然有一些漏洞是他不知道的。不过问题也不大,接下来的合同,可以去美国哪边请律师来签了。

  即便这份合同上有漏洞,只要这些书继续畅销,矮脚鸡则不会用它来做文章。甚至这两本书大红后,律师能逼迫矮脚鸡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

  真让他猜中了……

  当然,重点的地方让李默争取过来,否则矮脚鸡也不会同意的。先是乔治代表矮脚鸡签鸡盖章,后是李默签字,再到李广平签字盖章,李广平不会写字,只好按手印,再盖上私章。

  这就是未成年人无奈,与美国人签合同,必须要监护人签字。这是在国内的,一旦出国,或者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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