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引导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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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花妖是茉莉花,植物,化形出来可以到处跑,却不能离开本体太远,而且她的本体还不好移动,于是吃光了这户人家之后,她施展自己的法术,自己把自己卖给了另外一户人家——可想而知,她花枝妖艳,不愁卖。

  而关键的是,这么一户人家就在三年的时间里陆续被她给吃掉了,连骨头渣子都没剩下,最后居然没有被任何人发现,连邻居也只知道这户人家在两三年的时间内败落了,先是陆续遣散奴仆,后来更是阖家搬走了。

  第二户人家,也差不多是这个待遇。

  而且到了这个阶段,她自认为已经摸清了人类社会的虚实,所以行事开始肆无忌惮起来,于是在那几年的时间里,这户人家的名声在街坊中流传得很是不好——街坊中无论奴仆还是主人家,大都知道这户人家有个招蜂引蝶的妖艳小娘子,生性极为荤腥不忌,只要是个男的,稍一勾引便能成事。

  可想而知,在那些年里,她吞下了不少好色之徒。

  后来一直到第三户人家又被她吃光了,她改头换面,正准备再次故技重施,却被一个老书袋忍无可忍,一怒告上了县衙,说邻居有女子勾引他儿子,非是良家,且有伤风化,县里无可奈何,发派给衙役们去踢人,衙役们则是本着去勒索几个零花钱的心态登门,结果送了命,这件案子才忽然暴露。

  至于抓捕过程,反倒没什么好说的。

  这花妖虽然当时已经修炼到了第八阶,惑心术也越发厉害,但专业人做专业事,她又没有太多刀剑拳脚的本事,最终被顺利拿下。

  这案子,初读感觉跟黄色小说似的,但仔细一算就知道,前后十年,这里面埋葬了三个家庭,一共超过四十条人命,堪称字字带血。

  周昂一边看着自己手里的档案,一边顺耳朵听杜仪和陈翻在那边讨论了几句案情,随后就听杜仪譬解道:“给你看这桩案子,主要是想叫你知道惑心术的厉害。然而,你须知道,这惑心术虽是妖法,其实却也只是万般法术中的一种。”

  “法术是什么?就是修行者对自己体内灵气的派遣调度和使用而已!”

  周昂听到这里,不由得一下子支楞起耳朵。

  哎……不对呀!这跟郑桓师叔说的可是不一样。

  虽然山上那座破庙和郑师叔敖春他们已经“走”了许久,但郑桓师叔当初的教导,周昂可是一字一句都还清楚地记着呢。

  他记得郑师叔当初清楚地说过,修持之人除了吸纳天地灵气修炼之外,在使用灵气上,不外乎四种方式,分别叫:身、器、咒、灵。

  说白了,所谓法术,其实是一个太过模糊的概念,在“器”中,它当然是被大量应用的,但“咒”算不算法术?周昂理解是算的。

  而如果只说狭义上的法术的话,刘瑞刘叔玉的火焰术,冯善冯孟秋的召唤巨石,王果的摄魂术,赵忠的迷魂术,显然都是。

  但是……可能是先入为主的关系吧,总之周昂觉得法术这个概念太过模糊了,远不如郑师叔“身、器、咒、灵”的分类,来的清楚分明。

  可惜自己只跟着郑师叔学了三十六天,师父那边更是一点都没教,所以这四样里头,自己一直都在坚持修炼,并且用灵气来炼体,算是做了“身”这一部分,“器”的话,也算勉强开始通路子了,但“咒”就至今没使用成功过,至于“灵”,就更是暂时想都不敢想,因为郑师叔说过,那个最高端。

  当然,周昂其实一直都在寻思,当初剿灭春风会一案,自己和高靖等人在后巷那里阻滞当时要逃跑的贼首的时候,曾经破掉了对方的飞刀,当时自己是被逼急了,纯粹就是靠意念调动天地灵气做到的,他怀疑那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咒”。

  但问题就在这里,郑师叔不在身边了,他无人可问。

  当然,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郑师叔从来都没说过,修持之人只能调度使用自己体内的灵气啊!

  事实上,自己自从入门“开窍”那时候起,无论是听到的讲解,还是看敖春“做饭”,以及自己的亲身试验,都是直接调动天地灵气为自己所用的路子!

  所以……只用自己体内已有的灵气……这就是他们官方修行者的思路吗?

  就在周昂自己胡思乱想,并且由此引发了不少感慨和遐想的时候,那边的教学还在继续——杜仪又道:“你现在已经能够掌握吸纳天地灵气入体这一步了,体内开始积攒一定的灵气,等你积攒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尝试训练自己,去掌握至少一门法术了。当然,在此期间,不要忘了,日常的习武,是很有必要的!”

  此时陈翻答应一,因为郑师叔说过,那个最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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