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至尊宝驾到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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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婆!”

  林枫冲了进来,见到孙明月被弓奴揪着头发提在帮空中,顿时目露凶光,内心压抑不住的怒火!

  “林枫!”

  孙明月娇躯一颤,俏丽的脸上尽是激动,美眸中落下两行泪水。

  我的至尊宝来了!

  我知道他一定回来救我,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无所畏惧,有他在我什么斗不怕!

  看到林枫的出现,孙明月苍白的脸上恢复了血色,满脸欣慰。

  “该死!怪我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看到孙明月俏脸上的红通通的掌印,被提在空中,林枫十分自责,全身散发出一股冰冷的杀意。

  整个总裁办公室内,无故吹起一股寒风风,十分吓人。

  “糟糕!这家伙竟然来了!怎么可能,他受了那么重的伤,为什么现在能活动自如?”

  弓奴见到林枫,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脸如纸白,想也没想,转身就跑。

  他已经估算过,今晚出手便是最好的时机。

  万万没想到,深受重伤的林枫,居然痊愈得那么快,真是倒霉。

  他现在十分后悔,本来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杀孙明月,便能完成任务,但自己却起了色心,耽误了时间,这不,碰上林枫自己还有什么胜算。

  他见过林枫的实力,能徒手抓子弹的男人,自己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唯一的办法,那便是逃跑。

  打不过,我躲还不行?

  弓奴身体一转,顿时朝着门口逃出,漆黑的环境中,很难看清他的方位。

  作为雷云团的杀手,他拥有常人无以比拟的夜市能力“猫眼”,正因为这种能力,锻造了他杀手的潜质。

  三年前,他还是一名普通的员工,和都市白领没有任何区别,每天上班下班,领着固定的工资,日子过得十分平淡。

  直至到有一天,一个他收到一封神秘的信件,信风刻有“雷云”的标志,一条闪电的记号,深深吸引了他。

  加入了雷云团,日子也变得十分残酷,同时也很精彩,杀人带给他的快乐远远大于上班,加上自己“猫眼”的能力,让他成为了一名出息的弓箭手。

  在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内,一片漆黑,即便林枫再强,也不可能跟得上自己。

  “老婆,对不起我来晚了。”

  看到孙明月瘫倒在地上,捂着自己娇艳的脸蛋,林枫自责问道。

  “没事,林枫我知道你一定回来。”

  孙明月美眸中闪过一丝安慰,望着林枫强忍着泪水。

  “我先去解决那个家伙,你乖乖的在这等我。”林枫看到孙明月红肿的脸蛋,头发凌乱,顿时眼冒火光。

  这个叫做弓奴的杀手,留不得!

  凡是动我老婆一条寒毛的人,都要死!

  死神一怒,俯尸百万。

  “想跑?你行吗?我不会放走同一个人两次!今天你必须死!”

  林枫安慰好孙明月后,身形一动,如一阵清风拂过,朝着弓奴逃跑的方向追去。

  虽然现在才晚上七点多,但因为大夏电路被弓奴弄断后,周围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弓奴朝着孙氏大夏的天台狂奔而去,他在哪里放置了一条钢索,只要扣上安全扣,纵身一跃,便能 “我先去解决那个家伙,你乖乖的在这等我。”林枫看到孙明月红肿的脸蛋,头发凌乱,顿时眼冒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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