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我好想逃,却逃不掉……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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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伟开始仔细查看材料。

  被告:李红,杜湘湘,涂翠花……等一百零八人。

  法院发来的材料中,不仅有原告被告双方的信息,还有桉件详情,以及相关证据。

  证据早已固定。

  所以,像李红那种心慌之下删除文章的做法,完全是愚蠢至极。

  哪怕公安机关还没有进行证据固定,这东西也不是你想删就能删的。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而且公安机关也完全可以联系围脖官方调取后台数据。

  删除围脖非但不能抹除痕迹,反而有“毁灭证据”的嫌疑……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里面,李红或许不是最蠢的,但她一定是面临刑期最严重的。

  她的围脖账号粉丝量一百五十万,而那条围脖,截止取证的时候,点赞数38459,评论和转发量均接近2w。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就已经构成了诽谤罪。

  诽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而李红这段诽谤信息的传播量极为之广,影响也是除开纯狱风三姐妹之外最大的。

  如无意外,估摸着封顶刑期是没跑了。

  除了李红之外,还有几位勇士的发言,也获得了点赞1w的成就。

  点赞最少的一个,刚好500赞,正好踩进诽谤罪的立桉标准里面。

  但姜白也没放过它。

  施暴者,在写下那番言论的时候,本就是携带着浓浓的恶意的。

  不管造成的影响是大是小,都掩盖不了这个事实。

  也就是诽谤罪有明确而量化的立桉标准,否则姜白愿意倾尽家财,把那些躲在网络背后指点江山,重拳出击的蟑螂们,全都送进去!

  张伟单独建了个excel进行统计。

  在这个过程中,他把那些文章,评论全都看了一遍。

  着实被狠狠的震撼了一把。

  张伟自诩从事律师行业以来,也算经历过风吹雨打,日晒雷噼,不说百毒不侵,最起码各项抗性还是挺高的。

  但看到这些言论,依旧被气够呛。

  这就是网络暴力啊。

  这把杀人不见血的刀,不知道伤害了多少人!

  只是因为有网络这个屏障,所以它们在肆无忌惮的伤了人之后,还能逍遥法外,也正因如此,这些人才愈发嚣张,愈发过分。

  只可惜,这次它们算是踢到铁板了。

  还是一个带尖刺的烧红了的铁板!

  对于姜白的做法,张伟打心眼儿里感到佩服。

  “呼……”

  整理完所有人的信息之后,张伟靠在椅子上,长出了一口气。

  说实话,他并不想帮这些人辩护。

  也很厌恶网络暴力这种恶劣的行为。

  不过作为一个专业律师,张伟还是有职业操守的。

  不管对方行为多么恶劣,既然他是它们的委托人,还是要尽量为它们争取一下。

  想到这里,张伟拿起手机打给陈忠汉:“陈法官,材料我已经看完了,我想见一下被告,了解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向。”

  陈忠汉说道:“没问题,传票已经全部送达,被告应该会陆续来到龙城,到时候我让人组织一下,让你跟他们见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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