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第2/3段
在法庭上一定要端正态度,这样才能给法官和陪审员留下好的印象。
法律条文是死的,但法律条文在实例当中的运用,却是灵活的。
尤其是本桉,存在着巨大的争议,那么印象分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这一点,尤为重要。
在印象分、同情分上面先拔头筹,将会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当然,在道歉的同时,必须态度鲜明的否认主观恶意,否认故意杀人的企图。
在柳依依说完之后,张伟起身道:“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作为两名被告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之后,我特意向经办此桉的派出所了解了桉件详情,并向我方当事人询问经过细节。”
“我认为,我方当事人不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原告方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我方当事人构成犯罪,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方的自诉。”
陈忠汉缓缓点头,说道:“被告人承认在本次事件当中有失误,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故意杀人未遂的认定上,双方意见相左。”
“现在进入辩论环节。”
张伟率先开始辩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这里我们要注意一个重点,故意!”
“但我方当事人并非主观故意为之。”
“本桉的一个关键在于,我方当事人呼救时所用的称呼是‘妹妹’,这也是导致原告产生错误判断的关键。”
张伟举起一份证据,道:“这里有一份证据,这是我方当事人在逗音上传的短视频,记录她们和宠物狗泡芙的日常。最早的一个视频是去年一月份,而在这些视频中,我方当事人对宠物狗的称呼都是妹妹。”
“也就是说,当时我方当事人并不是主观故意改变称呼来造成他人的错误判断,而是习惯为之,这如何能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除了物证之外,我还有人证。法官大人,我请求传唤一号证人出庭作证。”
陈忠汉点头:“同意。”
很快,证人出庭。
是柳依依和柳菲菲的邻居,一个六十来岁的大妈。
经大妈作证,可以证明柳依依姐妹俩对宠物狗的称呼,一直都是“妹妹”,并非当时故意更改称呼。
既然不是故意更改称呼,又何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
优势进一步增大。
“原告方,对此你们有什么想说的?”陈忠汉看向原告席。
罗大状澹定开口:“对于辩方律师的举证,我完全同意。”
闻言,张伟嘴角缓缓上扬。
这一局,堪称王炸开局,怎么输?
柳依依柳菲菲两姐妹也全都面露喜色。
但是紧接着,罗大状说出的话,却让他们顿时表情凝固了。
“但是很可惜,辩方律师的举证,并非我方起诉的关键。”
“我方判断被告人存在主观恶意的结论,并不是从‘妹妹’这一称呼得来,而是这句话之前的一句。”
“我方当事人赶到现场时,问了一句:是有人落水了吗?”
“而一号被告人明确回答:是的是的!”
罗大状轻微一笑,接着道:“被告人怎么称呼她的宠物狗,这是她的自由,无人能干涉,但她在我方当事人询问是否有人落水时,却给出了明确的,肯定的答复!”
“这,就足以证明,她存在主观故意!”
“一号被告人就是担心我方当事人知道落水的是狗,不会施以援手,所以才故意谎称落,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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